确定了!新光金1股换0.6022台新金 更名「台新新光金控」
▲新光金说明「新新并」事宜。(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杨络悬/台北报导
台新金控与新光金控22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以换股方式进行合并,以每0.6022股普通股换得新光金控1股普通股;每1股特别股换得新光金控1股特别股。台新金控为存续公司,新光金控为消灭公司。合并后存续公司将更名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并案台新金控将发行新股予新光金控全体股东,取得新光金控流通在外之全部股权;台新金控以每0.6022股普通股换得新光金控1股普通股;每1股特别股换得新光金控1股特别股。双方董事会今日也通过将于10月9日召开股东临时会提请股东通过本合并案,并将于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后订定合并基准日。
双方合并后总资产规模将晋升为台湾第4大金控公司,合并市值有望进入台湾证交所上市公司市值排行前20名,厚实资本市场筹资能力。双方业务互补、综效显著。银行、保险及证券规模及市占率将显著提升,为客户提供更多元、更丰富的产品选择与服务体验,进而成为政府所推动“让台湾成为「亚洲金融科技中心」及「亚洲资产管理中心」”的一大助力。
双方公司长期均重视员工权益,合并后将全数留用新光金控之经理人及员工。双方管理层将协力带领公司进入下一阶段的成长,共创公司荣景与股东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