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组骂人辩是错字 判决仍罚三千
一审法官检视LINE群组截图,认为构成公然侮辱罪,决定判罚3000元,全案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台中市西屯区某一栋大楼保全阿旺(化名),今年5月间,因王姓同事未准时交接,在社区的群组内辱骂5字经,还将王名字一字士写成土,但王却认为群组内有17人,且逾3人看见,阿旺辩称一时情绪激动,不是骂王,不过不被法官采信,判罚3000元。
判决书指出,阿旺跟王男是某栋大楼的保全人员,去年5月16日,阿旺不满王迟到未准时交接,在社区的群组内辱骂5字经,王因此提告公然侮辱。阿旺辩称,因当天情绪激动,并非有意想骂王男5字经,否认公然侮辱行为。
一审法官认为,阿旺传送之「王土」之文字虽未正确使用王姓名,但仍可在群组内确认,非无可议之处;辱骂王虽是在手机群组却是在特定多数人得共见公闻之处所为,足以贬损人格,认为阿旺所辩显为卸责之词,不足采信,其犯嫌洵堪认定。
一审法官检视通讯软体LINE纪录翻拍照片1张,虽然阿旺将王男的名字其中一字「士」误写成「土」,但仍可在群组内确认是谁,因此容易让人知道就是在骂王男,构成公然侮辱罪,决定判罚3000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