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舞妹遭3男强压性侵 齿痕成证据:想逃都被拉回床上
桃园一名25岁女子长相甜美,遭到林姓男子设局性侵。她赴约前往舞厅跳舞喝酒,酒醉后被带到旅馆;就算用尽全力反抗,狠咬对方以及同行男性友人,还是遭到性侵。不过,咬痕也成为定罪关键。
判决指出,林男对正妹友人非常心动,2015年10月邀请她到桃园市一间舞厅跳舞喝酒,为了降低戒心,还邀请林姓、陈姓友人陪同。女子喝醉后被3男带到旅馆,虽然她察觉不对要离开,还是被拖回房间。
林男首先下手遭到强烈抵抗,脖子、胸部、臀部及右乳头下方都被女方狠咬,最后改以指侵;另一名林男则是强拉女子到床上,乳头外侧也留下圆形齿痕,但性侵得逞。
女子过程中多次试图逃跑,可惜不断被抓回来。陈男甚至堵住门口、拉回床上指侵;直到她苦苦哀求才能离开。她返家后验伤控告3男,但对方仅承认猥亵,「摸下体1分钟」,声称顶多涉嫌乘机猥亵。
高等法院认为,3男身上都有咬痕与被告证词相符,事证明确,依强制性交罪判林男4年刑期;由于2名友人都以50万和解,改判3年刑期,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