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舞妹遭3男强压性侵 齿痕成证据:想逃都被拉回床上

林男辩称,只有摸下体,顶多乘机猥亵。(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一名25岁女子长相甜美,遭到林姓男子设局性侵。她赴约前往舞厅跳舞喝酒,酒醉后被带到旅馆;就算用尽全力反抗,狠咬对方以及同行男性友人,还是遭到性侵。不过,咬痕也成为定罪关键

判决指出,林男对正妹友人非常心动,2015年10月邀请她到桃园市一间舞厅跳舞喝酒,为了降低戒心,还邀请林姓、陈姓友人陪同。女子喝醉后被3男带到旅馆,虽然她察觉不对要离开,还是被拖回房间

林男首先下手遭到强烈抵抗脖子胸部臀部及右乳头下方都被女方狠咬,最后改以指侵;另一名林男则是强拉女子到床上,乳头外侧也留下圆形齿痕,但性侵得逞。

女子过程中多次试图逃跑,可惜不断被抓回来。陈男甚至堵住门口、拉回床上指侵;直到她苦苦哀求才能离开。她返家后验伤控告3男,但对方仅承认猥亵,「摸下体1分钟」,声称顶多涉嫌乘机猥亵。

高等法院认为,3男身上都有咬痕与被告证词相符,事证明确,依强制性交罪判林男4年刑期;由于2名友人都以50万和解,改判3年刑期,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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