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深夜密会「无罩女网友」摸胸脱裤爽自嗨 被羁押22天剧情反转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夏男获得刑事赔偿 。(图/记者刘昌松摄)

记者张靖榕综合报导

台北市已婚夏姓男子2018年秋天和女网友相约在内湖一处公园见面,却在公园内强抱女网友摸胸、脱裤自慰,女网友气得提告强制猥亵罪,不满当天相约借钱,钱没借到还被猥亵。夏男强调一切皆经过女网友同意,没有「霸王硬上弓」的意思,而法官在一审、二审中皆认为,证据表明夏男违反女方意愿,因此判决无罪确定,之后士林地院法官再判他获赔6万6000元。

判决书指出,现年30岁的夏男于2018年在脸书上看到女网友缺钱,于是相约9月1日凌晨3时,在女网友住处附近的公园见面借她2万元,随后两人一同走进公园内,并在一处小木屋前方。夏男环抱女网友后揉对方胸部,并脱下裤子当场自慰。

事后女网友指控夏男强行猥亵,表示当天两人见面不久,夏男就问「可不可以抱一下」,她则回答「不太方便,因为我没穿内衣」,但夏男仍正面强行环抱住她,她双手立刻挡在胸前,推开对方后又被以「抱一下就好」为由强行接近,挣扎大约2分钟,夏男才说要去车上拿钱给女方。接着夏男又强行环抱,女方则明确表明「我不喜欢这样」,并再次推开对方。

女方指出之后两人转进公园,夏男不放弃继续从后方环抱她,之后改以单手强抱。女方表示被夏男右手环抱后不久,就感觉到左边腰侧背东西顶到,像是在打手枪过程大概5到10分钟。双方在公园内小木屋处坐下,夏男不但继续打手枪、强摸胸部,还问「可不可以帮我吹」,若同意的话原先答应借给她的2万元,其中1万就免还,女方则回答「我不喜欢这样,我又不是在卖身的」,后来男方借故回车上拿钱,却再也没有回来。

夏男供称的确有在公园内摸女网友的胸部并自慰,但全都经过女网友同意,并无违反意愿。法官审理时要传唤女网友,但女方并没有到庭,且女方声称事后有传讯给夏男表明要提告,通联记录却无该封讯息

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认为女网友和夏男走进公园时脚步平缓,并无被强行环抱、摸胸后的惊慌,且无其他证据表明夏男违反女方意愿,因此一、二审皆判夏男无罪,全案确定。

夏男不满从一开始便强调不无违反女方意愿,却被检方逮捕并声请羁押长达22天,之后还得花10万元交保,因此无罪确定后立刻提告以1天5000元计算,求偿共11万元。考量夏男工作内容薪酬,士林地院法官认定1天补偿3000元,因此最终判定夏男获得6万6000元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