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软到她家做最后一次」 台大女医告白已婚男医:对学长感觉越深

陈姓医说,和学妹见面就两个地方,除了医院楼梯间,就是在她家。(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陈俊宏台北报导

台大医院陈姓整形外科男医师虽已婚,但和同院学妹、萧姓精神女医师搞暧昧,他向妻子坦承,在医院有和对方抱抱、亲吻,也在她家发生关系,「我记得她讲连见最后一次面都不行吗,我就心软了就到她家」,发生最后一次性行为萧女刑事获判无罪确定,民事二审则被判赔偿陈妻40万元,全案定谳。

原本陈妻控告丈夫、萧女妨害家庭,但一审时对丈夫撤告。判决指出,陈男证称,和萧女都用公务机联络,大部分会约时间到医院的楼梯间见面,「到了2013年10月,她问我要不要当她男朋友,都是依循这样的模式。白天有时候她会送早餐给我,附一小纸条卡片;同年10月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有去她家里面…」

陈男向法官说,在半年内的时间内,大概以一周到两周嘿咻一次,地点都在萧女家,「我们见面就两个地方,除了医院楼梯间,另外就是在她家,在医院有聊天、牵手、亲吻的行为。在她家就聊天、牵手、拥抱、接吻、性行为这些行为都有。拥抱跟接吻是比较多,解开上衣跟摸胸部有但应该很少。」

女则情书给陈男,「或许你一直觉得我对你的喜欢很幼稚愚蠢,但是我也堂堂27岁了,但是我这次想要这样选择,我不想一直在意你,一边挑拣其他人,你问我这样真的好吗?我也不知道未来会不会后悔,我只知道我不想、也做不到。既然决定要喜欢你,就让我好好地这么走,这样努力吧,认识学长一年半来,感觉越来越深了(虽然不知道是好是坏),唯一不变的是,有你在一直很好。嗯,祝我生日快乐,祝你情人节快乐。」

▼陈男坦承,在医院萧女发生暧昧,也到对方家发生关系。(图/达志/示意图)

陈男证称,有次跟老婆讲完后,他有和萧女联络,「叫她赶快找其他人当她的男朋友…我心烦意乱,不想再联络,那次真的是我很烦,我有吼她。她说我怎么可以这样,说再见面一次就好了…讲了两个小时吧,我记得她讲连见最后一次面都不行吗?我就心软了就到她家去,印象中那是最后一次和她发生性行为。」

萧女则否认和陈男的关系,她辩称对他仅仰慕之意,「他有可能为了包庇其他婚外情对象,而说婚外情之对象是我」;陈妻虽曾打电话给她,「但当时是陈男要求我帮忙掩盖他与他人婚外情,所以我才不知要如何回答,之后有回拨给陈妻否认婚外情。」

刑事部分,一审法官认为,此案无其他积极证据,可证萧女有何检方所指相奸犯行,因此无罪。但民事部分,一审法官仍认定萧女侵害陈妻的配偶权,但陈妻请求的100万元过高,判赔偿50万元。

刑事二审法官认为,此案只有陈男的自白为主要证据,此外,无其他积极证据,如与性行为相关证物监视器画面等,尚不足以证明萧女确有妨害家庭,因此无罪。民事二审法官则依照萧女写给陈男的情书,认定两人已逾越男女正常互动,侵害陈妻的配偶权,改判赔4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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