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不伦金曲奖得主 「4年堕胎2次」还要赔师母45万

记者刘宜庭综合报导

一名刘姓女大生,与饶姓已婚教师在2011年展开师生恋,期间甚至2度堕胎,以孩子当作威胁逼婚,饶男受不了才向老婆坦承一切,双方闹上法庭刘女台南地院依相奸罪判3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元定谳。饶妻同时也提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判刘女需赔偿45万元,可再上诉。

▲女大生爱上已婚教师,期间2度堕胎,被男方妻子告上法庭。(图/达志示意图

51岁饶姓已婚教师得过金曲奖,是前台南艺术大学应用音乐系专任讲师,2011年在中原大学教书时,与刘姓女学生谈起师生恋,刘女毕业后前往南艺大担任助理,双方持续多年不伦恋,并于2014年10月与2015年3月间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2度怀孕,但由于男方不想承认,也不想与老婆离婚,所以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拿掉小孩,随后2人关系越来越恶劣,并于2015年4月分手。

先前在案件期间,饶男证实,当时一听到刘女怀孕,就给了对方1万元,「我本来就不承认这个关系,而且我觉得不应该有这个事情留下来。」不料女方二度怀孕,还试图用孩子逼婚,甚至不断威胁恐吓,让他感到相当困扰,「她一直用这种就是怪力乱神,说我的小孩子会有报应,我的家人会有报应,甚至要我太太消失,这样子的一个方式来威胁我,所以我实在是受不了。」所以他才会在2015年选择分手,并向老婆说出真相。

刘女为挽回饶男,堕胎后写了一封E-MAIL给对方,内容提及:「我真的什么都不要,只希望能再抱抱你,跟你在一起没名没份也无妨了。」饶妻知情后,控告刘女妨害家庭,并提出民事求偿200万元。

一审法官认为,饶男与刘女通奸证明确,依妨害家庭相奸罪,判刘女7月徒刑。刘女不服上诉,并在审理时坦承犯行,对饶妻深表歉意,但对于饶妻提出要求侵权损害赔偿2百万元,她表示月收入不到3万,金额远超出能力所及,最多只能凑到30万,并当庭律师转交对方,但遭到拒绝,未能达成和解。

台南高分院二审法官则是认为,对元配的伤害并不能完全将错归咎在刘女身上,由于被告2次受孕都遭教师置之不理导致堕胎,任何人都无法接受饶男这样的始乱终弃,所以犯罪动机情有可原,因此改判为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元定谳。

至于饶妻提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法官认为,刘女与饶男发生关系,已经侵害到饶妻的配偶权,且造成其家庭婚姻生活遭到破坏,精神上也受到痛苦,斟酌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经济能力,判刘女需赔饶妻45万元,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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