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自封「威猛先生」狂战女邻居 正宫气讨500万抚慰金

新北一名人夫与女邻居外遇,数度前往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还自封为「威猛先生」。 (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吕姓人夫发生婚外情,认为自己性能力强,自封为「威猛先生」,数度相约陈姓女邻居前往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让正宫气得控告陈女侵害配偶权并求偿抚慰金。新北地院审结,认为陈女侵权属实,应赔偿5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吕妻主张已与丈夫结婚30余年,未料吕男却与陈姓女邻居勾搭上,2人在通讯软体LINE上互传暧昧对话,赠送礼物、亲吻且多次发生性行为,甚至陈女还会暗示吕男赶快离婚,她认为陈女的行为明确侵害配偶权,故依法求偿500万元。

对此,陈女声称,与吕男仅是一般朋友关系,且吕男多年前就称已离婚,她收到挨告侵权的诉状才得知受骗,认为吕妻提出的LINE对话纪录与行车纪录器中的当事者并非她,何况对话纪录极度容易被冒名,对话也可以随意删除与修改。

新北地院审理时,法官发现一段行车纪录器影像,影片中陈女说,「你跟我说了一句不知道什么,铁汉?还是什么?」吕男回应,「喔,威猛先生」、「我会问啊,爽不爽啊?我是威猛先生啊!跟我X更爽对不对?」、「是不是最喜欢跟我做爱啊!」等语,认定陈女与吕男的确发生性行为,侵权属实,酌情后判陈女要赔偿5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