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女恋上人夫半年坏坏12次 正宫听「深夜热线」怒讨百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中廖姓女子恋上已婚的王姓男子,短短半年间就与对方发生12次性行为,后来因为一通「夜间电话」被郑姓妻子抓包,结果挨告求偿100万元。廖女辩称当下是受到花言巧语所骗,才会一时晕船跨越红线,但并未获得台中地院法官采信,最终被判应赔偿正宫3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廖女声称是被骗才会陷入不伦恋。(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郑女在判决书中主张,廖女明知王男是有家室的人,却还是发展出不正当的关系,并在2019年1月至6月间以每个月2次的频率,于住家或是汽车旅馆先后发生12次性行为,「后来我在家中发现他们夜间仍在通电话,觉得事有蹊跷,质问丈夫才知道这件事」,这让她受到极大的精神打击,因此决定提告求偿100万元。

女则辩称,她是受到王男花言巧语所骗,一时失虑跨越红线,外遇事情并非是她一个人的错,「我已经为此付出身败名裂的巨大代价」,况且家中还有一名女儿要养,平时靠在小吃店打工维生,收入不稳定,实在无力负担如此高额赔偿金

由于廖女在刑事方面已被法官依相奸罪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民事赔偿方面,台中地院法官认为,考量双方每月收入相差5万多元,以及郑女在这次事件中受到的伤害有限,求偿100万元确实过高了,最终裁定应赔偿3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