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没4万「禁写面议」还是一堆违规! 新规上路20个月只抓14件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删除请见谅。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北市政府劳动局日前接获民众陈情,表示征才讯息薪资不透明,其实政府在2018年就修正《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要求如果职缺薪资未达4万元,企业就要公开薪资范围,否则可能挨罚6万至30万元不等的罚锾。然而,实际看看报纸或是人力银行网站违规老板还是一大堆。

大多数民众找工作,或多或少应该都看过「薪资面议」这4个字。虽然《就业服务法》修正条文已经在2018年上路,但执行20个月,却还是有许多企业主游走在灰色地带,甚至干脆违规;根据《东森新闻》报导,某业者想聘请杀鱼工,征才广告写着凌晨1时至上午9时、薪水面谈,实际致电询问,起薪只有2万7000元,刊登的广告显然与法规不符。

▲报纸征才广告项目多,但还是有部分业者未依规定明确写出薪资范围。(图/记者黄翊婷摄)

人力银行网站方面,也有SPA业者诚征美容师,薪水区间却写着2万4000元至8万元,区间跨度多达5、6万元。然而,大多数民众觉得征才写明薪资是好事,老板们却有不同的担忧,在西门町经营小笼包店的廖姓老板坦言,即便愿意公开月薪是3万5000元,但怕员工会互相比较,觉得在网路上看到的薪水和实际应征的不一样,到时可能会产生心结,进而影响到工作气氛

不过,根据劳动部的统计,薪资面议新规上路20个月,地方政府仅抓到14件,总计开罚44万元。如今台北市政府劳动局接获民众陈情,局长陈信瑜出面建议业者薪资揭露的写法,企业在征才资讯薪资进行揭露方式采用定额(例如月薪3万元)、区间(例如月薪3.2万元至3.5万元)、或最低数额(例如月薪3.8万元以上)等方式表达,但使用区间的薪资揭露时不宜超过5000元,以免因区间过大失去公开揭示之用意,如果薪资未达4万元却没有讲清楚,可能会面临6万至30万元不等的罚锾。

▼台北市劳动局建议雇主薪资揭露的写法。(图/台北市劳动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