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新制上路 台中市政大楼、市议会禁飞「违规罚3万」

▲▼台中市政府公告遥控无人机操作限制。(图/台中市政府提供)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民航法遥控无人机专章31日上路,台中市政府针对飞行区域采取「原则开放、例外禁止」,也就是负面表列,除民航局已公告的军事设施法院监狱管制域外,台中市政大楼阳明大楼和议会上方区域及广场禁飞,违规依法处罚3万元。

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无人机目前除民航法规定的禁航区与限航区,包含台铁高铁、高(快)速公路、军事设施、法院、监狱及台电等基础设施之外,市府也公告禁飞范围,包括台湾大道市政大楼及阳明市政大楼、台中市议会,以及部分自行提列禁飞的学校等,但若涉及台中市公园行道树管理自治条例国家公园法、商港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规禁止范围,则回归各自法规规范

叶昭甫强调,民航法遥控无人机专章已针对注册、操作能力认证、操作限制、保险及违规裁罚等订有严格机制,在民航局公告的禁、限航区违规飞行者,依法可裁罚30万元至150万元,在台中市公告禁止范围违规飞行者,依法裁罚3万元,如危害民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负刑事及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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