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单亲妈」相约坏坏3次 晕船男嗨完惨被正牌老公求偿30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东叶姓男子2017年12月间恋上人妻小凤化名,现已离婚),并与对方发生3次关系,没想到后来却被正牌老公阿明(化名)一状告法院。台东简易庭法官认为,小凤出庭证称曾表明自己已婚,叶男坦言是在第二次发生性关系时才开口询问,主观上他已经知悉女方是有配偶之人,仍执意发生第三次性关系,确实侵害到阿明的配偶权,最后判他应赔偿15万元。

▲叶男以为小凤是单亲妈妈,才会放心展开追求。(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阿明在判决书中主张,叶男在明知小凤已婚的情况下,仍相继发生3次性关系,让他饱受精神痛苦,夫妻俩的关系也因此破灭,最后选择在今年1月间离婚;他认为叶男必须为这件事情负起责任,因此提告求偿30万元。

而被指控小王的叶男辩称,他与小凤是在2017年12月间于网路上认识,隔年6、7月间两人相约在宜兰见面,接着陷入热恋并开始交往,「我当时不知道她已婚,只知道她是单亲家庭,发生第二次性关系时我问她是不是有老公,她没有回答,也从来没有拿出身分证给我看。」

小凤证称,叶男在知道自己已婚的状态下,仍持续发生性关系。

虽然叶男否认事先知情,但小凤出庭证称,自己在一开始交往时就有提到已婚的事,两人在那之后仍持续发生性关系,究竟做过几次,就连她自己都记不清楚。此外,叶男在接受警询也曾供称,「其实在第一次时我还不太确定,是第二次发生性关系前,我才跟她确认,她的确还与别人有婚姻关系。」

台东简易庭法官认为,根据叶男自己的供词,主观上可以认定他早就知道小凤是有配偶之人,却还是执意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加上案件曝光后,阿明与小凤因此离婚,可见这两件事情有相当的因果关系考量双方身分、地位以及经济状况因素差距,最后判叶男应赔偿阿明15万元较为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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