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女学生当干女儿…强吻压身下逞欲!狼师扯「洗肾装导管」不可能
▲某高职科主任强吻、上下其手性骚女学生,遭学校解聘。(示意图,非本案当事人/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黄资真/台北报导
北市某所高职林姓科主任因指导高三女学生时,被指控做出亲嘴、拥抱等性骚扰行为,校方在开会评议后予以解聘。林男虽主张女学生是他的「干女儿」,且身上装有洗肾用导管,不可能压在对方身上或紧抱,提告请求撤销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酌一切事证后认林男主张无理由,判决败诉。
林男提告指出,2014年间因女学生小雪(化名)为了报考北艺大,主动寻求指导,「基于对于学子之教育及爱才之心,故私下加以指导」,出于欣赏才华、又因膝下无子,收为干女儿兼闭门弟子,渠料,小雪因不愿继续制作艺术作品,与他发生冲突,甚至在2015年3月以片面之词指控遭性骚扰。
林男自清称,本身有洗肾需求,腹部有个开放式伤口连接导管,平时需特别小心避免碰触,遑论做出小雪所称的「压在身上」、「紧抱」等动作,校方性平会调查小组却依其指诉,将他解聘,显失公平,故提告请求法院撤销处分。
校方表示,综观证人证词及小雪日记内容,认定林男行为已「构成校园性骚扰,且情节重大」,予以解聘并通知本人,并无不当,请求驳回。
▲女学生多次在行事历纪录遭性骚的过程。(示意图,非本案当事人/免费图库pxhere)
法官从调查内容中,发现小雪在行事历上纪录当时的一切经历,包括林男主动接吻后试图伸舌头,「当下我一直没有办法相信这件事是真的发生了,觉得很恶心」;在工作室时要她趴在床上,林男却直接压在她身上,「我感觉(林男)下体凸凸的、肉肉的,性器官有生理反应」;某天被载去工作室后,又被强势亲吻、摸遍全身上下,对方更称「裤子掉了最好,就是希望它掉」等等。
法官认为,已在先前刑事判决中判处有期徒刑在案,且情节严重,已达变更教师身分程度,加上校方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意见及答辩的机会,并无偏采被害人片面之词的情形,将其解聘也无不当,故驳回林男请求。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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