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受暴逃家...把3月大女儿丢公园电话亭 搭小黄离开
一名庄姓妇人多次遭丈夫拳脚打踢,今年1月报警指控丈夫违反保护令后,心情低落,自认无力扶养小孩,竟将3个月大的女婴遗弃在台中市逢甲公园的电话亭,再搭计程车离开现场,还跟友人约吃中餐!所幸民众听见婴儿哭声,赶紧报案,台中地检署今依遗弃罪将庄女起诉。
起诉书指出,庄妇和老公经济状况不佳,又常遭家暴,今年1月又遭丈夫殴打,制作完违反保护令笔录后,带着3个月大的女儿直奔台中,但认为自己无力扶养孩子,于是把孩子放在电话亭内,独自搭乘计程车离开。
当时庄女随即向友人表示,孩子已经送走了,并相约吃中餐。随后,有民众经过公园,发现电话亭传来婴儿哭声,吓到急忙报警,而警方也循线找到遗弃女婴的庄女。
庄女表示,担心无力抚养小孩,才希望有好心人捡去抚养。而女婴被寻获后已被列为保护对象安置照顾,然而,检方认为庄女把无自救能力的女婴丢弃在电话亭内,已触犯遗弃罪,因此将她起诉。
依据《刑法》第25章遗弃罪规定,遗弃无自救力之人者,处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一百元以下罚金;因致人于死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