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企业被政府抢劫—北市府粗暴接管小巨蛋

▲小巨蛋被直接解约甚至接管,就像是一家企业政府抢劫一样,只能空喊抢劫,司法却帮不了什么。(图/东森国际提供)

日前看到台北市长柯文哲接受〈ETNEWS云端前线节目的专访,提到争议不断的台北大巨蛋为何当初不解约,柯P透露:「如果我那时候给他解约,现在就完蛋了,我马上就死了。」柯市长这段话讲得很直白,但更重要的是,他内心有着恪守法律程序的坚持;相对于当年台北小巨蛋经营权被台北市政府粗暴的接管,过程中,完全未见法律程序的遵守,让一家上市公司因此蒙受巨大的损害,甚至无从救济,不仅是司法史上罕见,而且是很离谱

台北大巨蛋是BOT(兴建、营运、利转)案,十多年前的小巨蛋则是(营运、移转)0T案,共同点都是官民合作,讲细一点就是公、私合作,依据的法律为《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换言之,如果没有民间的参与,就没有与政府合作的开展与可能。然而,一样是蛋,都惹祸了,远雄集团或许还在不满柯市长的停工行政处分中怨恨难消,但小巨蛋被直接解约甚至接管,就像是一家企业被政府抢劫一样,只能空喊抢劫,司法却帮不了什么。

个人主跑司法新闻十多年,或多或少看过、也写过相关的小巨蛋纠纷新闻,偶然机会看到新闻同业刘志原记者撰写的《都是巨蛋惹的祸》时,首先书名就很吸引我,利用空闲之余读完全本书后,原本对小巨蛋案半知半解,如今终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东森集团当初参与经营小巨蛋的初衷,以及因为王又曾家族涉及力霸案波及王令麟乃至东森国际公司的辛酸血泪与过程。

原本由东森巨蛋公司经营的台北小巨蛋,因台北市政府的强制接管衍生的民刑事乃到行政诉讼,书中清楚描述,只因司法单位的介入侦办王令麟,竟把一家有众多股东上市公司财产直接抢走,留下的损害却由全体股东埋单,但据理力争结果竟是求告无门,民事法院行政法院之间彼此互推责任,犹如烫手山芋一样,让我见识到司法伸张正义的功能,成了十足的教条口号。

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个人都朗朗上口,但套用在东森小巨蛋案上,却完全不是这一回事。本书作者在导读一开始所提到的,因为一通监听电话,引发检调单位展开台北小巨蛋围标案的调查,一件还在检调手中的围标案,导致台北小巨蛋从东森巨蛋公司手中,被台北市政府强制接管……,围标案后来一、二审法院判决无罪确定,但已人事已非。

这是书中作者的法庭观察,但就同为司法线记者的我来说,这样的无奈,起初因事不关己,但读后却有如我是当事人那般的无力感,台北地检署当初仅凭一篇报导便起诉东森巨蛋公司围标,办了包括王令麟等人,台北市政府更以此做为强制接管小巨蛋的理由,暂且不论检调单位的心态问题,台北市政府连检方起诉书的内容都没看到,也没给东森巨蛋公司这一方任何答辩的机会,在警力开道下强制接管由上市公司投资数亿元的财产,连个讲话的机会都没有,更奢谈救济管道,试问这还是法治国家吗?

老百姓从媒体上看到片面的报导,看到接管的大阵仗,因为事不关己,当然感受不到丝毫的无奈及痛苦,但如果你是当事人,你是东森国际公司的股东,你要关心的是,是王令麟害了你投资的股票受到损害吗?是非黑白,总要先厘个清楚,要怪也要找对对象。

先谈检方的围标起诉,北市府立马翻脸,拿围标等事由终止契约并接管祭旗,然而,检方的起诉书充其量只是合理怀疑,之后一、二审判决全案无罪确定,还了公道。但如同在大街上打人小巷子道歉般,难道只能自认倒楣吗?台北市政府完全欠缺行政调查程序,还没有看到检方的起诉书,只凭报纸报导,旋即率尔片面终止契约并接管,乍看之下,像极了切割大戏,深怕若不赶快闪躲,怕会惹祸上身。

看到柯P最近提及有关大巨蛋的讲话,他说:「在一年前终止合约的条件还不成熟,现在法院又核准给远雄工期922天,如果我那时候给他终止契约,我现在就输惨、完蛋,我马上就死了。」被外界解读成很冲动的柯市长,面对大巨蛋的争议,他至少懂得什么叫法律程序,该走的法律程序要走,但小巨蛋的命运却因市长的不同,差别待遇也大不同。

▲台北市长柯文哲接受〈ETNEWS云端最前线〉节目专访,提到台北大巨蛋为何当初不解约,因为他内心有着恪守法律程序的坚持。 (图/记者李毓康摄)

司法记者累积的经验告诉我,非不得已千万别碰官司,能不打官司是首选,东森小巨蛋案的发展充满着新闻性,诉讼过程更是曲折离奇,因台北市府悍然接管衍生的法律官司,竟然是出奇的妙,台北市政府和东森集团各自提告求偿的民事官司,结果都遭到败诉判决,没有人赢,有关的行政诉讼认定更是罕见,既然是出自行政机关的接管,但行政法院却认为这并非是行政处分,和市府打官司的结果当然是输,因此,若照行政法院判决的见解,接管非行政处分而是私经济领域行为,那市府根据《行政执行法》强制执行,本质上不就凸显已经违法在先了吗?此外,在接管前,总要给东森巨蛋公司催告等改善的程序,一切都没有,市府直接贸然接管,这样的情况活生生的就发生在号称法治国的台湾,让人深感恐怖。

石中剑,资深媒体人。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