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垫99.8亿盖新芦线!告交通部讨钱败诉 柯:烂帐一笔

柯文哲表示,细节部分还要回去看看,才能做后续处理。(资料照/记者杨佳颖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长柯文哲为了追讨过去替兴建捷运芦线代垫的99.8亿元,委托律师交通部新北政府提起不当得利之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判北市府败诉,全案仍可上诉。柯文哲表示,细节他还不清楚,但主要目标是交通部,并非新北市政府

捷运新芦线3年前全线通车营运范围涵盖新北市三重、新庄芦洲及台北市,当时兴建费用高达1357.78亿元,其中15.41%约209.23亿元为自偿经费,按路线长度比例分配,由当时台湾省政府与台北市政府分担,省政府又与当时的台北县政府分担,台北县政府应付49.9亿元、省政府应付99.8亿元,当时均由台北市政府先行代垫。

柯文哲认为,精省后省政府的费用应该要由交通部负担,但交通部至今都还未给付,才因此提告,至于新北市政府则是关系人身份,事实上不是要告新北市政府,主要目标是交通部。

交通部回应,根据1998年行政院核定计划书,自偿性财源由台北市府代办贷款建设利息,完工营运后应由营运单位偿还贷款的本金与利息,在2002年时,行政院更指定台北市政府须担任筹措自偿性资金平台,「待正式营运后,由台北捷运营分期偿还给台北市政府」。

因此,交通部认为,新芦线在2013年全线通车后,车票收入均由台北捷运公司收取,土地开发收益则由台北市土地开发基金收取,因此没有所谓的交通部需偿还台北市代垫经费的问题

对于这样的说法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败诉判决,柯文哲15日受访时表示,「那也是笔烂帐」,当年冻省后,有些牵扯到双北市及台湾省帐目造成财务上的纠纷,详细状况他也还不够清楚,需要回去了解之后,才知道那些冻省后,原本该省政府付的钱要如何做后续处理。交通部则表示,如果北市府要提出上诉,也会给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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