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晕船三战小王被狂卢「想爱爱」 清醒后联手丈夫反击

突发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张姓男子2016年时透过交友软体结识一名人妻小薇化名),两人不仅发生关系还拍下性爱影片,后来女方有意离开并回到丈夫身边,但他不愿意甚至要求再度上床。小薇事后越想越不安,于是主动向丈夫坦白,最后夫妻俩联手一起击退纠缠不清的小王

张男与小薇两度在摩铁嘿咻。(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张男到案后坦言,2016年时他38岁,在交友软体上认识小薇后,两人聊得很投缘,同年12月22日才会邀约对方到台北市南港区的探索汽车旅馆幽会,隔了7天又相约在相同地点欢爱,两人碰面时不仅发生性关系,还把过程拍成影片,当作是见证他们的爱情

后来,小薇觉得对这样做很对不起丈夫,提议结束这段关系,但张男不愿意放手,频频传送「想爱爱」等暧昧讯息挽回,两人2017年6月第三次发生性关系,她在激情过后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主动向丈夫坦白自己外遇并获得谅解,夫妻俩干脆联手一起反击,先由妻子提告强制性交罪,再由丈夫提告妨害家庭罪。

▲张男不想结束两人的关系,频频传讯息向小薇求情。

关于强制性交的部分,根据《苹果日报》报导,张男虽然承认与小薇发生性关系,但绝对没有任何强迫的行为,对方还曾写「亲爱的,一口酥,心甜甜的」这样的卡片给他,可见当时根本就是两情相悦;台北市地检署检察官调查后,采信他的证词处分不起诉。

不过,妨害家庭的部分因为有性爱影片的光碟为证,张男讯后被依法起诉。台北地院法官认为,张男犯后坦承犯行且没有前科考量到他在接受讯问时积极表明愿意和解,也同意一次给付小薇25万元,未来也不会再骚扰对方的家人,因此相信他应该已经知道警惕,没有再犯之虞,最后依相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须交付保护管束,还得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