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议员女儿裸照PO网 男判无罪

20多岁的日籍女子,前年来台后,在友人推荐下到潘男开设的日本料理店试吃,进而结识交往;2人一起住宿在台北市某五星级饭店,潘被控趁女子睡觉时,偷拍其正面、背面全裸的照片。

去年女子结束这段不伦恋,分手后返回日本,她竟发现有人仿效日本AV女优宣传照,将她10多张裸照、泳装照片编辑PO网,还附注「日本议员女儿」,气得到台湾提告,指控前男友偷拍。

检方调查时,潘承认与日籍女子婚外情,曾一起出游且同住饭店,但已分手,潘还辩称裸照不是他拍的,推称有可能是她其他男友拍的,不过,检方仍将潘依妨害风化、妨害秘密罪嫌起诉。

台北地院判决潘无罪,案经上诉,高院认为,没有潘持有裸照的证据,更无法以网路IP证明他开设脸书帐号上传女子裸照,基于无罪推定,将潘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