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自拍「大雕照」PO网路 却因网站标注一句话无罪

大生自拍「大雕照」PO网路 却因网站标注一句话无罪。(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一名林姓男大生,去年7月间为了大展雄风,自拍自己的「大雕照」后PO在网路「屋受论坛」上,在网友间引起热议,讨论他的「大雕」,结果遭到警方网路巡察时发现,依照散布猥亵物品罪嫌移送,但彰化地院审理认为,林男PO照的地方上是网站下的「包养区」,民众点击进入时有设18禁警语,即使林男「大雕照」内容猥亵,但网站有采取安全阻隔措施判林男无罪。

林姓大学生在108年7月8日20时许,在住处内,利用其所有IPHONE手机透拍摄自己的露鸟照,而且有近距离的大雕照片,并将其PO上「屋受论坛」网站之包养区

警方网路巡查在进行网路巡察时,发现有人微信软体上散布猥亵裸照,于是进行追查,查到是林姓男大生所为,于是循线将林男移送法办。但法官审理认为,「屋受论坛」固为开放性网站,在进入「包养区」时,该「包养区」页面

有「未满18岁请勿观看本网站!」之警语。

而林姓男子于「WeChat」通讯软体体与网路巡逻员对话张贴该照片,仅该网路巡逻员警始得以查阅此项讯息开端,因此认定该网站「包养区」所设置之警语措施,已充分揭露所播送之影像讯息为限制级之性资讯、且标示未满18岁之人不得进入,已足以隔绝未成年人或一般不欲接受其所散布、播送之猥亵性资讯内容之人观览之可能已采取相当之隔离措施,因此判处林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