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影响农产品交易价格谣言 立委提案最高罚千万

散布影响农产品交易价格的不实谣言或讯息,依《农产品市场交易法》可裁罚6万至30万罚锾,立委认为罚缓过轻,提案将上限提高至1000万。(本报资料照片)

散布影响农产品交易价格的不实谣言或讯息,依《农产品市场交易法》可裁罚6万至30万罚锾,立委认为罚缓过轻,提案将上限提高至1000万,农业部则建议上限改为50万,因罚锾金额有争议,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决议保留到朝野协商。

现行《农产品市场交易法》规定,农产品交易不得垄断、操纵价格或故意变更质量,谋取不正当利益,任何人也不得故意散播影响农产品交易价格的谣言或不实讯息,违反者可分别处6万至30万元罚锾。

民进党立委陈冠廷8日在立法院经济委员会表示,网路时代讯息传递快速,有心人士透过网路平台散布谣言、恶意讯息,不只造成恐慌,也使得市场价快速波动,但只能开罚6万至30万元罚锾,过于轻微,为有效遏止垄断、操纵价格的不实讯息,故提案「农产品市场交易法第35条条文修正草案」,针对上述2项行为的罚款上限提高至1000万以及3000万元,以确保农产品市场的公平交易。

法务部表示,罚锾额度上下限差距倍数以3倍至5倍为宜,必要时可提高到6倍至10倍,《农产品市场交易法》的罚锾级距不宜过大。另外,《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及《粮食管理法》都有针对散播不实谣言或讯息裁罚6至30万,如果立法院只处理《农产品市场交易法》,会有立法一致性的问题。

民进党立委邱志伟认为,可将《农产品市场交易法》下限提高,罚锾级距采用5倍或10倍,例如开罚30万至150万或者30万至300万。

农业部长陈骏季回应,希望裁罚下限能维持6万,裁罚级距改成10倍,也就是违反「农产品交易不得垄断、操纵价格或故意变更质量,谋取不正当利益」者,开罚6万至60万,违反「任何人也不得故意散播影响农产品交易价格的谣言或不实讯息」,则开罚6万至50万,如果委员认为罚锾要一致,可改为两者皆6万至60万。

但陈冠廷强调,开罚6万至60万罚锾太轻,希望调整上限,否则法条失去吓阻意义;国民党立委杨琼璎则表示,垄断农产品价格的行为相当严重,不赞成农业部便宜行事,让两项违法行为的罚锾都一样。

经讨论,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决议,照陈冠廷提案通过,但裁罚金额保留到朝野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