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女友潛逃回港…陳同佳來台投案難 陸委會:盼港府回應司法互助請求
针对「陈同佳案」,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24日表示,此案涉及两岸之间公权力的行使,希望港府务实回应我方司法互助请求。(记者陈宥菘/摄影)
五年前触发港府修订「逃犯条例」及随后「反送中运动」的「陈同佳案」迄今未有进展,港媒近日报导称,陈同佳有意来台投案,却因两岸关系及台港关系不佳,未能成行。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24日表示,我方政府态度始终一贯,此案涉及两岸之间公权力的行使,不是我方发一个签证让陈入境这么简单,希望港府务实回应我方司法互助请求。
陈同佳2018年2月和女友潘晓颖在台旅游期间,涉嫌杀害潘晓颖后弃尸潜逃回香港。同年12月3日,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正式对陈同佳发布通缉。陈同佳当时承诺赴台自首(投案),但我方坚持台港依循司法互助机制处理此案,并强调港方的司法管辖权,双方僵持不下,陈同佳迄今仍未赴台接受司法审判。
梁文杰24日在陆委会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关于此案,我方立场一贯。陈同佳是杀人嫌犯,他来台投案绝对不是说我方发一个签证让他进来这么简单,而牵涉到两岸之间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由台港双方政府谈好相关事宜, 譬如证据如何处理,才能让陈同佳有可能来台。
梁文杰强调,此案到现在已经有五年,我方政府的态度始终一贯,希望港府要务实回应我方基于侦办案件所提出的司法互助请求,协助提供在香港的相关证据。
针对此案,陆委会曾于2019年10月发布新闻稿表示,双方(台港)应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机制,方能根本解决问题。但港方根本就不回应我方多次司法请求,更于去年(2018年)11月拒绝我法务部等机关共同参与沟通。
陆委会当时还指出,杀人案的被告与受害者都是香港居民,港府意图规避自身应有的司法管辖权,其轻视港人遇害的程度,令人惊愕。港府企图将台湾纳入所谓的「一个中国」的政治框架下,强调陈同佳案只有台湾才有管辖权,台港之间不能进行司法互助协商,无疑是没有「送中条例」的送中实践,矮化台湾主权,也破坏司法正义与人权,台湾绝对不可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