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兵」出国留学拖过33岁 除役才回台!男子只要喷18万

「闪兵」出国留学,拖过33岁等到除役才回台,男子处刑6月,可易科罚金(共18万元)。(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1987年生,身为役龄男子却以国外就学名义,申请核准出境后,明知依法最晚在年满33岁前,必须返回台湾服役,却届期未归,经区公所邮寄并由社区管理员签收后,公所也在公布栏公告以为公示送达,借以催告阿国返台履行兵役义务,但阿国均未回台,因而遭到函送法办。

法院审理,阿国明知役龄男子依法有服兵役的国民义务,竟以国外就学名义申请核准出境后,为了继续在国外工作、结婚及生活,竟然届期滞留国外不归,等达到除役年龄后才回台,以此方式规避服役义务,破坏我国兵役制度之公平性,妨害国家兵役征集管理,更损及潜在国防动员兵力,所为实有不该。

法官考量,阿国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加上并无前科纪录,素行尚可。法官审酌,阿国长年在美国工作的经历,拥有优秀外语能力及销售长才,现在担任家族企业的国际市场部业务经理,并且他的双亲年事已高,须由他照顾等。

日前依法判决,阿国犯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3条第7款,妨害役男征兵处理罪,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共18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