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兵躲加拿大22年不归!42岁男拖过除役年龄 回台代价曝光
▲庄男如今42岁,除役年龄后返国,形同免服兵役。(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刘人豪/台南报导台南一名42岁庄姓男子,在2002年出国到加拿大避免征兵处理逾期未归,等到除役年龄36岁后才返国,台南地院依妨害征集罪,判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
庄男于2002年7月18日出境赴加拿大后逾期未归,经台南市政府区公所在庄男达除役年龄36岁前,于2016年4月11日,发函催告于6个月内返国履行兵役义务,2016年9月10日也寄征集令,由庄男母亲签收,之后再送1次征集令,由庄男兄嫂签收,但庄男仍未返国。
法院审酌,庄男明知役龄男子皆有依法服兵役义务,前以就学之名申请核准出境后,滞留国外不归,经兵役行政单位催告仍置之不理,考量庄男直至除役年龄后返国,形同免服兵役,造成对兵役制度伤害,台南地院依妨害征集罪,判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