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猫自摔指裂谎称遭人殴打 女子遭判4月

郭姓女子与倪姓男子停车衍生肢体纠纷,向警方谎称遭倪男打到左手指骨裂挫伤,要提伤害告诉。高雄地院法官更发现,郭女遭起诉后竟申请保险理赔原因修改,伤势根本来自于骑车闪避猫咪自摔,依诬告罪判郭女4月,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郭姓女子与倪姓男子停车衍生肢体纠纷,事后做笔录时,竟向警方谎称遭倪男打到左手指骨裂挫伤,要提伤害告诉。但检察官调阅病历后发现,郭女的伤势明明就是车祸导致,依诬告罪起诉郭女。高雄地院法官更发现,郭女遭起诉后竟申请保险理赔原因修改,伤势根本来自于骑车闪避猫咪自摔,依诬告罪判郭女4月,可上诉。

2019年10月16日下午,郭女在凤山市瑞兴路一带与倪男爆发停车纠纷,双方爆发肢体冲突。2020年2月、4月郭女两度到警局补做笔录,要告倪男伤害,表示自己遭倪男殴打,导致左肩松脱、左手指末端骨裂及挫伤。

检方调查时,特地调阅郭女诊所病历,发现郭女主动向医生表示,自己的伤势是因「车祸」导致,倪男则反告郭女诬告。

郭女辩称,事发当时确实遭倪男推倒受伤,会向医生承认伤势来自车祸是因为「不想事情闹大」。倪男强调,当时确实有推、但没有殴打郭女,郭女当时并没有受伤。

高雄地院法官调阅郭女保险理赔资料发现,郭女遭起诉后,刻意申请修改理赔原因,把「闪避猫咪自摔」改为「遭人殴打致伤」,保险员也承认是应郭女要求修改,但强调两原因都能获得相同的理赔,所以配合修改。

法官认为,郭女若第一时间被人殴打致指头骨裂,理应向医师坦承并获得适当医疗处置,不需要说谎。事发当时也有证人指称,郭女现场根本没有明显受伤,郭女当庭拿出的伤势照片也毫无证据力,郭女所言根本是临讼杜撰之词,最后依诬告罪判她4个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