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1人被查处

(原标题:陕西:21人被查处)

8月27日,商洛市商南县人民法院对刘施炜等20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依法进行宣判。被告人刘施炜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涉案人员依法受到相应处理。自此,以刘施炜为首的丹凤首例黑社会犯罪组织被一举打掉。

时间回溯到2019年7月28日,在中央扫黑除恶工作督导组与陕西省第二次对接会上,督导组向商洛市反馈了丹凤县“刘某黑案中,非法采挖砂石、侵占林地40余亩,构成刑事犯罪,但林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上却只有9亩多(刑事立案标准为10亩),并据此对刘某作出行政罚款处理……”的问题线索

“要深挖严查刘施炜涉黑案背后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无论涉及到谁必须严惩不贷!”丹凤县委书记郑晓燕在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上明确表态,要求全面启动刘施炜涉黑案查处和问责追责工作,对案件背后的“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省市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随即将此案列入重点挂牌督办案件。按照中央督导组和省、市要求,丹凤县委、县纪委监委迅速抽调纪监、公安、检察、农业、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干部组建“3·26”专案组,组建3个专项调查组,对该案展开全面彻查

专案组经过为期近3个月深入细致的核查,查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属实,丹凤县个别领导干部充当刘施炜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并得到了彻底解决。

经查,在刘施炜非法采石占用林地案中,县林业局林政监察大队村存在未正确履行职责定案不准、处罚不到位的问题。商洛市纪委监委责令县林业局党组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丹凤县副县长曹某某、县林业局原局长杨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采取留置措施(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同案调查),并给予曹某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丹凤县纪委监委给予县林业局局长杨某某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副局长张某、县林政监察大队队赵某、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队长安某、干部陈某等6人党纪政务处分。

此外,在翻查刘施炜涉黑案过程中,丹凤县纪委监委还发现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个别党员干部在刘施炜涉黑案中存在履职不力、涉嫌为刘施炜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并集中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共立案18件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移送司法2人,其中涉及“官伞”1人、“警伞”1人、“庸伞”19人。问责党组织3个,实施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3人,通报批评1人,党内除名1人。

案例是最好的警示。为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丹凤县纪委监委将此案查处的县林业局原局长杨某某、县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张某、龙驹街道办国土所原所长张某某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编印成警示教育资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题“以案促改”工作,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法纪,规范执法,健全机制、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促进执纪办案效果最大化。

刀刃向内,坚决查处、清理害群之马,坚决守护群众幸福感安全感。”丹凤县纪委书记吴宏涛表示,该县纪委监委将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重要内容,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丹凤县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受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6件,初核了结36件,立案审查调查26件32人,结案24件,党纪政务处分3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线索办结率98.5%。(丹凤县纪委监委)

来源:秦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