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7月15日起执行,事关这笔钱!从重处罚!
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我省将调整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依法开展治理行动,从重处罚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通知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
关于进一步治理
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
一、调整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
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设定为每年每人提取10200元(账户金额至少留存3个月缴存额)。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按实际租房发生额提取(账户金额至少留存3个月缴存额)。
二、依法开展治理行动
对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印章等虚假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违法行为,一经查证,立即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三、调整对骗提行为已造成资金提取后果的处理,从重处罚骗提成功且拒不退回骗提套取资金的行为。
关于“发现涉事职工已经利用虚假材料违规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取消其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规定,调整如下:利用虚假资料骗提成功的,由中心执法人员对涉事职工账户进行不良信息标注,限制其使用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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