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注意!这种行为要重罚了!8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宁波人注意!这种行为要重罚了!8月1日起施行)

注意了!

8月1日起

楼内停放电动车要重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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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截图自应急管理部官网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此前

关于电动车自燃

引发的火灾问题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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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电动车为何不能在楼道停放和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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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醒 #

再次提醒大家

电动车充电要安全!

电动车充电要安全!

电动车充电要安全!

消防实验:电动车火灾危害

情景一:

情景二:

电池短路:3分钟浓烟笼罩

火场毒烟:3m/s切断逃生通道

3m/s

预防电动车火灾

请注意这些事!

来源:浙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