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8月1日起,这样做最高罚款10000元

(原标题:新规定!8月1日起,这样做最高罚款10000元)

电动车自燃时有发生

尤其在楼内停放电动车 ,

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近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其中提到

在高层民用建筑,

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拒不改正的个人

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一起起触目惊心的火灾,

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再次提醒大家

电动车要充电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