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超30亿 “巨贪”李建平被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

2022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判处李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建平上诉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4年8月2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编辑: 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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