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不实发照!嘉市卫生局、中药商公会遭搜索 14名官商列被告

嘉义地检署指挥调查站搜索嘉市卫生局、中药商公会调查不实发照相关案情。(本报资料照)

嘉义市政府卫生局、嘉义市中药商业同业公会被控涉及不实核发药商证,8日遭检调搜索,传唤3名公务员、公会刘姓总干事及3名公会人员、7名中药商等共14人均列被告,全案朝贪渎图利罪嫌侦办,检察官复讯后于9日凌晨谕知刘女5万元交保、其余13人请回。

嘉检表示,14名被告与2022年至今年约2年期间不实核发药商证(中药贩卖业药商许可证)有关,涉及违反药事法、图利、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等罪嫌,案情尚待进一步调查厘清。

嘉义地署检察官江炳勋指挥嘉义县调查站、台南市调查处协办,8日兵分2路搜索嘉市卫生局、嘉义市中药商同业公会,传唤卫生局经办药商证相关业务人员3人包括科长及承办人员、中药商7人、公会干部及承办人员4人,分别在嘉义县调查站、嘉义市调查站讯问后,移送至嘉检复讯。

嘉义县调查站接获检举,嘉义市有部分未实际经营中药贩卖业务或营业不到2年,以虚伪中药材交易凭证、营业场所照片等不实资料,透过嘉义市中药商公会向嘉义市卫生局申请,获得核发药商证。

但《药事法》对中药贩卖业药商许可证核发相关规定,从事中药贩卖业务至少2年以上,检具买卖中药材的交易凭证、经营商号地址登记资料如营利事业登记证或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处分书等文件资料,经公会检视文件资料正确性、实地勘察,转送全国中药商公会审检后,再交各县市卫生局审查发照。

嘉市府卫生局对有同仁遭讯问表示,同仁是配合协助调查,情形尚属轻微,9日都正常上班,谢谢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