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中药商证照放水 14官商送办
嘉义地检署指挥调查官搜索嘉市卫生局、嘉市中药商公会,调查涉嫌不实核发中药商证案。(本报资料照片)
检调获报,嘉义市有多家无照中药商,透过嘉市中药商同业公会申请证照,疑勾结卫生局承办人员在审核中放水,让无照中药商顺利取得经营证明书,涉嫌图利、伪造文书、违反《药事法》等罪,嘉义检调8日搜索卫生局、中药商业同业公会,传唤张姓科长3名公务员、公会刘姓女总干事及3名公会人员、7名中药商共14名被告,检方9日谕知刘女5万元交保,其余13人无保请回。
嘉义县调查站接获检举,指嘉义市部分没有实际经营中药贩卖或营业不到2年的中药商,为取得经营中药商证明书,涉嫌与合法中药行假交易,取得不实进货凭证,再透过嘉市中药商公会向嘉市卫生局申请,顺利取得经营中药证明书。
嘉检检察官江炳勋8日指挥嘉义县调查站、台南市调查处兵分2路搜索嘉市卫生局、嘉市中药商公会,并传唤卫生局经办药商证业务的张姓科长及2名承办人、中药商7人、公会干部及承办人4人。
检调发现,从2022年至今,嘉市中药商公会疑似为使无照中药商成为会员,从中协助申请,并与卫生局承办人保持友好关系,让无照中药商顺利取得经营中药事实证明书,涉嫌违反《药事法》及《刑法》图利、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罪嫌。被传唤的7名中药商,部分未实际从事中药材买卖,不符卫福部中医药司公告的《药事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