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猥亵安置少女 社会局挨轰卸责

台北市议员应晓薇16日揭露,一名被北市家防中心转介安置至私人儿童中心机构的13岁少女,遭到机构人员猥亵,不过,家防中心与北市社会局却未积极介入处理。(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一名13岁少女因家境特殊,由北市社会局家防中心媒合安置到某私人儿童中心机构,不过,少女却遭到机构的社工猥亵。市议员应晓薇16日质疑,事发后虽然该机构据实向家防中心与社会局通报,但2单位却未积极介入,直至她向市警局妇幼警察队告发后,才紧急联系警方做笔录,痛批社会局推卸责任,甚至有吃案嫌疑。社会局强调,获报后即处理。

应晓薇昨指出,日前接获被害少女的母亲透过友人跨海求救,表示女儿被安置在家防中心转介的某私人儿童中心机构,遭到机构人员猥亵。

她表示,去年12月18日该机构接获少女陈述被猥亵后,虽然机构随即通报家防中心与社会局,并将该名社工辞退、限制进出机构,但家防中心仅询问生父「要提告吗?」未在当下就报警做笔录,而是拖至1个月后才报案。

应晓薇说,该案少女的母亲因非法居留遭驱逐出境,父亲又无力照顾幼女才会转由家防中心安置。少女被猥亵后,在母亲托友人跨海向她求救后,社会局得知她向妇幼队报案,才紧急于去年12月底完成笔录,同时还以各种理由不再让少女母亲的友人关心,也不再让负责的社工介入太多,就怕事件愈滚愈大。

她怒批,事发至今,社会局处置、通报程序皆有重大疏失,甚至有吃案嫌疑,社会局、家防中心、儿童中心机构未妥善保护受安置少女,市长蒋万安应立即启动行政调查与惩处失职人员,更应检讨社会局长姚淑文适任与否。

应晓薇也代少女的母亲向移民署、检方陈情,少女母亲因非法居留遭驱逐出境,多年来未曾放弃争取抚养权,但碍于法令未能如愿,期盼相关单位法外开恩,让女儿可回到母亲怀抱。

社会局回应,去年12月18日接获113通报后,社工即介入处理,除隔离嫌疑人、维护少女人身安全外,也通知家长安排法律咨询,并于去年12月30日至妇幼队做笔录后移送检调,过程中都由社工联络家长、安抚孩子情绪,避免做笔录时多次回想细节造成二次伤害。

社会局强调,所有程序均符合性侵害被害人保护工作标准,因案母未在国内,社工亦已安排案母委托人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