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小案”化干戈 司法建议开“良方”|法护营商
来源:环球网
“一个平开门安装已经一年之久,总共才6000元,到现在还拖欠我们5800元的货款不支付,你们到底想拖欠到什么时候?”
“你们的门有质量瑕疵,我要求你们维修到我满意为止才能支付剩余货款。”
“我们可以修理,但是满意的标准是什么,怎么修理你们才能满意?而且既然有瑕疵当初为啥不提出来?”
“当初你们的工人直接就将门安装了,哪里让我们仔细验货了!”
近日,商洛市洛南县法院灵口法庭在处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案件处理一时陷入僵局。为了查清事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法庭干警多次前往实地进行勘查,就双方认可的质量问题进行多次磋商。
对于这单交易,原告某公司仅能提供一份由自己书写、并有涂改痕迹的销售清单,就货物规格、货物签收等均未能提供证据。面对前来调查的法院干警,该公司负责人情绪激动地说:“我们只是一个小企业,顾客看了样板,我们就按照要求从上游公司定制,从来都是这样,至于玻璃规格,在后续的定做中确实做了改变,但是这是经过被告方同意的啊”。
考虑到起诉之前双方在维修过程中产生了激烈的争吵并差点酿成打架斗殴的恶性事件,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不宜继续要求原告承担修理义务,而应该以减少价款的方式承担后续责任。为此,灵口法庭的法官干警积极与同行业的一些实体店面经营者进行沟通了解,对维修价格进行了初步的估价,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也当场支付了货款。
案件解决了,但是背后隐藏的法律问题该怎么解决?买卖合同中,出卖方需按照约定提供货物,但是在日常交易的小额买卖中,双方经常按照一般的交易规则完成买卖事实,并没有留存证据的意识,而且这种小型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交易过程的随意性更是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和潜在纠纷发生的概率,不利于自身权利的维护。
为此,灵口法庭认真梳理了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向原告送达了一份《告企业书》,就该企业存在的货物签收和验收的瑕疵问题、约定的货物规格标准如何反映问题、标准变更后证据留存问题,以及余款支付问题等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改进建议,这些意见能够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预防潜在法律风险。原告某公司负责人王某表示这份告知书让他们深刻认识到平时在交易过程中自身存在的问题,为企业今后的合规经营指明了方向,也感受到了法院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对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司法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通过下发告知书的方式,旨在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经营管理,从源头上减少涉企纠纷的发生。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有利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灵口法庭负责人张亚楠说道。(郭钊 章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