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司法欲删法人董事 商总批:干扰企业经营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审查公司修正案,商总理事长赖正镒痛批,该修的没修,还严重影响企业经营。(资料照/记者叶佳华摄)

记者冯建棨/台北报导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19日)进行审查行政院版的「公司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有多位立委提议删除公司法27条,借此删除法人董事条文,但法人董事删除冲击公股体系,往后政府无法随时改派公股代表。商总理事长赖正镒痛批,这次公司法修法「该修的没修,还严重影响企业经营」,过去一例一休、税改等议题都没有处理好,现在修法内容已经牵涉公司经营,将增加公司经营困难。

经济部提出的「公司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经过行政院审议后,在去年12月29日送进立法院。由于立委们有不同意见,除了行政院版本,也出现超过20个立委版本,立院经济委员会今天上午首度审查行政院及各立委所提出的版本,也在下午进行公司法公听会,不过这场公听会却没有邀请工商团体到场,甚至一般中小企业也没代表出席,整场大多是学者法律界代表,有立委批评代表性不足。

对于公司法修法内容,全国商业总会理事长赖正镒表示,政府派出在金融业银行地方的都是法人董事,如果适用自然人政府就必须解决所有国营事业等等派驻的董事人选,另外民间企业如果必须要用自然人,若是公司派出代表,未来要如何经营,选定自然人三年后才能更换,要是就任期间发生意外或离职,或是有另外不适任的状况,这要让企业如何经营,修法内容已经牵涉公司经营,这增加公司经营困难。

至于有立委提议修法删除27条,未来只要有过半股东同意就能召开股东会,赖正镒直言,若是法条通过,「未来台湾企业就永无宁日」。赖正镒说,现在的公司经营团队,占政体公司股份都不多,台积电、金融公司的经营团队持股都不超过30%,若未来过半股东可以召开董事会后,以后会常常面对市场秃鹰不法攻击,进而炒作股票、掏空公司、影响营运,「台湾企业永远不会稳定,随时会出状况」,时时容易被干扰。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审查公司法修正案。(图/记者冯建棨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