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贷1.2亿 康喜轩负责人遭通缉

经营金牛角面包店的康喜轩食品曾姓负责人,涉嫌勾结银行行员诈贷1.2亿余元,案发后曾男下落不明,新北地检署发布通缉。(蔡雯如摄)

经营金牛角面包店的康喜轩食品曾姓负责人,因积欠债务,涉嫌勾结银行放款部襄理,找来5名人头购屋,再伪造不实财力证明,向银行诈贷1亿2910万元,新北地检署依违反银行法、诈欺、伪造文书等罪起诉银行襄理等12人,曾男因落跑未到案遭通缉。

起诉指出,2016年间,曾男透过蔡姓友人取得政大某建案5户不动产处分权,再与担任公司财务长的母亲刘女,以投资房地产为由,以每人10万元利诱,月薪只有2到3万元的4名员工及1名员工友人担任购屋人头,约定借名登记至2018年。

为营造人头具有还款能力假象,曾男等人又找来开设公司的吕姓、李姓、高姓等4名董事,伪造5名人头的财力证明,让5人摇身一变成了出资千万的企业股东以及年薪230万元的业务经理。

杨姓银行襄理明知曾男等人利用人头贷款,却放水护航,更于5名人头至银行贷款前,先行约在分行外咖啡店,指导5名人头,如何以假身分面对银行询问,致使银行陷于错误,核准贷款。

银行事后发现,人头均无按时还款,调查才发现财力证明全是假的,向调查局报案;员工友人也不满因此背负高额债务提告,此事才曝光,但负债累累的曾男早已去向不明,康喜轩公司今年1月也已解散。

庭讯时,12名被告均坦承犯行,检方依违反银行法、诈欺、伪造文书等罪起诉12人。检方审酌,5名人头属于经济弱势,对雇主请托或担任购屋贷款人头不易拒绝;而蔡男于侦查中犯后态度良好,6人均已缴回犯罪所得,建请法官从轻量刑,并宣告缓刑以启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