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襄理盗8千万包养2酒店妹 还拉「她们」帮洗钱下场曝光

台湾银行宜兰苏澳分行已婚的张姓襄理,2012年起涉嫌利用业务之便,盗领9名客户8447万余元存款,包养小三、小四,新北地院今宣判,判处8年6月徒刑。(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湾银行宜兰苏澳分行已婚的张姓襄理,2012年起涉嫌利用业务之便,盗领9名客户8447万余元存款,犯罪所得除置产外,都用来包养吕姓女友及邱姓酒店小姐,台银察觉有异通报后,张男自知难逃法网,便与邱女协议逃亡近月,后续被依违反银行法等66罪起诉,新北地院今宣判,判处8年6月徒刑。

检警调查,张男2012年因积欠信贷,伪造客户印章,利用网路银行盗领客户300万余存款,偿还个人信贷,事后再利用宜兰房产增贷,一个月后周转将钱还给客户,瞒天过海。

张男食髓知味后,2013年起又诱骗一对杨姓父子投资假基金,盗走父子6101万余元,再利用当时的黄姓妻子、吕姓女友等人的台银帐户,汇款到客户帐户,并在备注栏打上「基金配息」或「保单配息」等字样,使客户误信真有投资。

张男后续无力支付吕女、邱女每月20万包养费,以及假基金配息,便以此手法,前后骗走9名客户8546万余元存款,检方后续已查扣现金247万余元、张男树林房地产和张男帐户,检方扣押时,张男2帐户分别仅剩1.3万余元和1000余元,另外也扣押黄女帐户355万余元、吕女帐户237万余元和7个名牌包包、邱女帐户40万元。

庭讯时,张男坦承犯行,供称犯罪所得用于支付吕女、邱女生活费与更购买名牌包,让2女衣食无忧,其余则用于支付欠债还款等。

合议庭表示,张男身为台银初级襄理,月入约7至8万元,却没有谨守诚信义务、银行法的规范,不思以正道管道赚取金钱,犯罪时间长、所得金额庞大,且张男未归还被害人犯罪所得,还要台银先行代偿款项,但考量其始终坦承犯行,犯后态度尚可,去年3月已遭免职,因此依违反银行法、破坏电磁纪录罪等12罪,合并执行8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