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客户8000万养小三 台银襄理判8年6月

台湾银行宜兰苏澳分行已婚的张姓襄理2012年起利用业务之便,盗领9名客户8547万余元存款,包养小三、小四,新北地院依违反银行法等罪判处8年6月徒刑。(蔡雯如摄)

公营行库频出包,前土银林姓行员,利用掌管金库机会监守自盗,1个月内以「蚂蚁搬砖」方式偷走金库内现金315万元,还窜改、虚增存款312万,检察官依违反《银行法》等罪起诉林男。另前台银宜兰苏澳分行已婚张姓襄理,2012年起藉业务之便,盗领9名客户8447万多元存款,除置产还拿来包养女友和酒店小姐,新北地院9日依违反《银行法》等罪,判张8年6月徒刑。

土地银行文山分行前林姓行员,因个人投资问题需款周转,去年7月1日起,前后11次偷走银行金库款项,去年8月2日又要偷走40万时,被银行发现。去年7月5日至29日,林男以公务电脑在个人员工存款帐户、证券活储帐户,伪造存款数额,虚增存款数额10次,让自己2个帐户存款暴增为312万,事后土银展开清查,林男见纸已包不住火,向台北地检署自首、认罪,检察官依违反《银行法》银行职员背信与《刑法》诈欺得利、伪造文书等罪起诉他。

原台银张姓襄理,2012年伪造客户印章,利用网路银行盗领客户300多万元存款,偿还个人信贷,事后再用房产增贷周转还钱给客户,2013年起则诱骗杨姓父子投资假基金,盗走2人6101万多元,并以每月20万包养吕姓女友、邱姓酒店小姐,再利用黄姓妻子、吕女等人的台银帐户,汇款到客户帐户,以基金配息或保单配息等字样备注,使客户误信真有投资。

张男后来无力支付包养费,及杨男的假基金配息,前后盗领9名客户存款填补资金缺口,直至台银察觉有异,全案才被揭发。

新北地院审理认为,张男身为台银初级襄理,却不以正当管道赚取金钱,依违反《银行法》、破坏电磁纪录罪等12罪,合并判刑8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