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GG了! 小海螺大盗犯案16起重判6年6月

38岁张姓男子偷窃娃娃机机台、收费停车场的零钱总计16件,遭判处有期徒刑6年6月。(报系资料照)

「小海螺大盗」张智豪专偷夹娃娃机内的硬币、停车场的缴费机,他携带老虎钳破坏锁头,若零钱机非常坚固,就以油压剪,连续偷了8间娃娃机、8间停车场,士林地院审结,依加重窃盗罪应执行6年6月,可上诉。

38岁张男在台北地检署、新北地检署还有20件案子在侦查当中,都是偷窃娃娃机内的蓝芽喇叭「小海螺」,被台主称为小海螺大盗,张行窃时见有机可乘,还会偷台主的机车、停车场的小货车逃逸,遭发布通缉3年6月,今年9月与员警扭打遭逮,羁押至今。

判决指出,张男在北市大同、士林、北投等地的选物贩卖机行窃,以老虎钳、油压剪、拔钉器破坏锁头,偷走里面的零钱,从数百元到数万元不等,3个月总共偷了16件,总计13万余元。

另外,张今年6月起,觉得娃娃机「获利太少」,改偷停车场的收费机,并以油压剪破坏锁头。判决指出,张从事消防工程,却携带凶器、破坏安全设备,依加重窃盗罪,每次分别判处7年10月不等,累积起来10年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