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促金管會對網路借貸平台訂定監管規範
金管会。本报资料照
审计部今(5)日指出,为因应国内陆续出现提供撮合金钱借贷契约相关服务之网路借贷平台,审计部于2017年12月督导中华民国银行商业同业公会(下称银行公会)在尊重市场机制前提下,订定自律规范,经审计部查核结果,我国尚未对网路借贷平台订定监管规范,经函请研谋因应,金管会已订定网路借贷平台业务事业指导原则。
审计部指出,网路借贷平台系借由群众募资方式,透过网路将资金聚集起来,并贷放予资金需求者之借贷模式,金管会考量网路借贷平台的金钱借贷属民法规范事项,仅督导银行公会订定银行与网路借贷平台业者间之业务合作自律规范。
然而,审计部于2023年8月查核发现,因网路借贷平台业者欠缺健全征信审查流程,且存有平台帐户保管机制透明度不足等风险,美国、英国及日本等先进国家金融监理单位已陆续订定监管规范,惟我国仍因将网路借贷视为民间借贷行为,及网路借贷平台非属金融机构等因素,尚未订定监管法规并进行积极监管,不利保障消费者权益,审计部遂于112年8月22日函请金管会研谋因应。
审计部表示,经追踪办理情形,金管会已于2023年10月19日发布「网路借贷平台业务事业指导原则」,明定平台业者之风险控管机制及消费者保护措施等,并作为平台业者未来研拟自律规范之参考基础,有利维护投资民众之权益,及强化网路借贷市场之健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