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處點名、認定易生爭議 桃園訂市管河川收費標準
桃园市管河川目前有9条,过去因无地方收费标准,采用中央收费方式,遭审计处点名缺失。记者陈俊智/摄影
桃园现有9条市管河川,过去使用收费均采中央订定办法,遭审计处点名,市府水务局近来也中央办法收费计算方式复杂,易生争议,因此拟订「桃园市管河川收费标准」,化繁为简,也能替市库增加收入;草案正在预告,将送法规会审议。
水务局总工程司魏茂锈表示,桃园过去没有自己的河川使用收费办法,曾被审计处点名改善;河岸地工程管理科长王瀚逸则说,桃园过去都比照中央管河川收费,此次订定桃园收费办法也多半参照中央,案件审查费、会勘费都一样,不过河川附挂缆线与风力发电设施的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王瀚逸表示,就河川附挂缆线部分,中央收费是每公尺24元,桃园则比照雨水管沟附挂缆线收费标准每公尺30元,避免价格落差导致缆线全跑到河川。
王瀚逸说,风力发电设施部分,中央目前依地面基座与上部扇叶区分2种费率,前者费率依邻地每平方公告现值5%计算,后者则以4%计算,但构造物算是地面或上部的归属问题,常因申请者与鉴定者的认知不同有争议,公文往返确认内容与补正资料,短则一、二个月,多则半年之久,徒耗行政资源。桃园收费办法将化繁为简,不再分地面或上部,统一以5%计算。
水务局计算,桃园市管河川现有42座跨河构造物申请使用,附挂缆线总长约210公尺,以目前每年约300万元收益估算,办法实施后,约能再增加1、2万元,增加收益有限,但应能减少认定争议,缩短案件审查时间,避免浪费行政资源。预告至6日截止,若有意见可向市府陈述反映。
桃园市管河川目前有9条,过去因无地方收费标准,采用中央收费方式,遭审计处点名缺失。图/桃园市水务局提供
桃园市管河川目前有9条,过去因无地方收费标准,采用中央收费方式,遭审计处点名缺失。图/桃园市水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