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治仁/藝人自決空間 反映民主內涵

刘德华相隔11年再登台北小巨蛋开唱,却遭绿委批「媚共艺人」。 图/台湾映艺提供

盛治仁

当时为了行销听奥,邀请了十多位各界名人分别以不同形式来协助宣传,这些代言人绝大多数都是无偿支持,包括成龙。

会邀请成龙的原因,是因为他不但是全球知名的电影巨星,又曾经在拍戏时耳朵受伤导致听力受损,因此跟赛事有特别的连结。他参与宣传的形式是和林青霞女士以神秘嘉宾的身分和另一位代言人张惠妹小姐在二○○八年九月五日一起出席开幕前一周年在市府前广场的「倒数三六五万人手语」暖身宣传活动,并于在台期间拍摄听奥广告片。

活动宣传效果非常理想,在媒体大量曝光下,让台北市民甚至全台湾多数人都知道了北市即将办理这项大型国际赛事。成龙跟林青霞两位来宾则分文未取任何代言费用。

后来在二○○九年四月时,成龙在公开发言提到香港和台湾都因为太自由所以很乱,引发反弹。成龙当然有他的言论自由,同时也该为其言论负起责任,接受各方的意见和批评。许多香港和台湾甚至大陆网民也都加以批评反驳。

当时民进党的市议员和立委则要求北市府要撤销成龙听奥代言人的身分,几位议员还直接到北市府门口举牌抗议。我选择直接到现场面对议员和媒体表达立场。

当时我心中最主要的考量,是台湾作为一个民主国家和公民社会,应该用什么态度来回应成龙的发言和部分市议员的要求,才是最适当的做法。

从做人的角度,选择在当时切割成龙不太厚道。成龙既未签约,也未领酬,后续也并无再参加相关活动的规画,这样为了自保来片面切割宣布撤销代言人既没有实质意义,也对先前来义务协助的人不够厚道。

从台湾和台北市的角度来看,我表达市府也不赞成成龙的发言内容,认为他只是片面解读了台湾民主的内涵造成的误解。但若市府只因不赞成其谈话就片面撤销代言身分,对台湾国际形象不见得是正面的,反而应该借此表现台湾多元包容的民主内涵。

况且听奥十几位代言人愿意支持活动,我们都很感激,如果是在听奥的相关场合谈论政治议题,市府有责任制止并加以澄清。但不能因为曾经协助宣传代言就要监控管制他们在任何场合的所有言论或为其言论负责。综合上述原因,北市府不会做出撤销成龙代言人身分的宣示动作。

台湾的民主实践究竟是自由还是乱,持平来说两者都有,端看评论者从那个角度出发。宣扬民主自由时不要忘记缺乏效率和乱象的改善,批评乱象时不要忘记人民当家和自主决定的优点。民主的乱和专制的秩序,我想大家都会选择前者。

艺人该和政治保持多大距离,见仁见智,应该由当事人决定并承担其言论对其事业的影响。但是一个社会给艺人多大的空间来作这个决定,则反映其民主自由实践的内涵。行动比语言的声音更大,台湾的民主自由应该用行为来实践,而不仅止于口头宣示和双重标准。

就像刘德华唱什么歌,我们的反应对刘德华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影响的是我们的民主自由,到底是不是真的民主自由。(作者为前听障奥运筹备基金会总执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