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5年 山东再推省属单位转企改制:释放哪些讯号?

山东时隔5年再推省属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释放哪些讯号?图为潍柴高端发动机数位化生产基地。(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7日报导,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的通知,《意见》对转制单位工作人员人事劳动关系转换、省属事业单位转制后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转制单位原编制内女性工作人员退休年龄、选择不进入转制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经济补偿等进行明确规定,引发热议。

澎湃新闻报导,山东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表示,此前山东省已启动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改革,「此次《意见》主要是针对上一次的文件已过期,重新修订、发布新文件。」同时,适用范围并未改变。

2019年1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曾印发通知, 于2019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明确适用范围,主要为省级层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澎湃新闻报导,「山东省是经济大省,事业单位改革具有示范效应,未来会推动更多省分加快事业单位改革。」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说,山东省摸索的试点方案,也会为其他省分探索事业单位改革提供方向参考。

「目前事业单位改革进入到新的阶段。」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钟辉勇说,山东的事业单位改革也是严格按照相关指导意见来实施,另外,在目前地方财政面临压力的情况下,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也有助于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更为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

马亮还表示,不少事业单位需要开展具有一定市场竞争色彩的业务,但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却可能是制约和掣肘,转制为企业可以使其更加灵活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有助于激发事业单位的竞争活力。

马亮强调,需要明确,事业单位是中国公共部门的重要组织序列之一,不会全面取消,而是分类施策。对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会进一步加强政策保障和财力支持,确保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对于其他事业单位则会推进企业转制等改革,使之更加适应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