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既不神秘也不神圣的圣旨(一)
明武宗正德八年敕谕,首都博物馆馆藏(图:时报出版提供)
历史剧中,没有什么是一道圣旨不能摆平的,如果不行,那就两道。玩笑归玩笑,但在萤幕上,的确没有什么比圣旨更能代表皇权了:一声「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无论朝臣还是百姓都必须层层叠叠地跪拜,待宣旨太监念完「钦此」2字后,再用洪亮的声音高喊一声「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时代,代表皇帝旨意的圣旨的确能发挥「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作用,不过从法律角度来看,圣旨就是一份再正常不过的下行公文,将皇帝的命令传达给特定的受众罢了。圣旨既不神秘也不神圣,细品之下还有一丝「文山会海」的案牍气,而至于其内容,放在当今的语境下,大致可以翻译成「××皇帝关于××××一事的通知」吧……
做为皇权在民间最常见的代表符号,圣旨一向是历史剧的常客。镜头往往是这样推开的:衣着华丽、表情严肃的宦官勒马而立,风尘仆仆地缓缓打开一卷明黄色绸缎,用略显尖锐的声调庄严地念着「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眼前的臣工百姓层层叠叠跪拜,只待「钦此」二字念毕,齐声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些故事场景中,圣旨常扮演「扭转乾坤」的角色,做为王朝最强大的力量给予佞臣贪官致命一击。这的确很符合人们对明君的期望以及对封建王权的想像,然而事实上,圣旨与尚方宝剑、龙头铡一样,其大众文化形象早已与历史原型相去甚远。做为中国封建王朝级别最高的「公文」,圣旨背后虽然也有如「故剑情深」般的浪漫故事,但做为君主命令下达的日常路径,它所折射的毕竟是朝廷运转机制的普通侧面之一,而非大众文化或是影剧中精心构建的传说。
当然,这并不代表圣旨没有属于它的传奇。
●「前圣旨时代」:君命文书的漫长演进
通俗而言,圣旨相对正规的称呼为「诏令」或「诏书」,可以理解为君主向臣民发布的下行文书,亦即君命文书。圣旨的历史可回溯至宋元时期,诏书的历史可回溯至秦朝时期,而君命文书的概念则更为源远流长,早在皇帝这一「职业」诞生之前就已经出现了。
《尚书》中的文体大致分为「典、谟、训、诰、誓、命」六种,其中诰为君主的告谕,誓为起兵命誓师文,命为君主的命令,虽然这些尚不是规范文类的名称,但可视为君命文书的雏形。三代以降,不乏诰誓命的名篇:《尚书》中所谓「典谟训诰」,特指〈尧典〉、〈大禹谟〉、〈汤诰〉、〈伊训〉4篇,其中〈汤诰》即在此列。此外,如成汤兴兵讨伐夏桀时作的〈汤誓〉,周成王姬诵驾崩前下达的〈顾命〉等,均对后世君命文书的正式形成有很大影响。
清朝姚鼐《古文辞类纂》总结道:「诏令类者,原于《尚书》之誓、诰。周之衰也,文诰犹存,昭王制,肃强侯,所以悦人心而胜于三军之众,犹有赖焉。」在姚鼐眼中,虽然周朝已经陨落,但文诰依然以其「昭王制,肃强侯」的独特魅力在王朝更迭中流传于后世。至春秋战国时期,国君发布命令的文书被称为令、命,这是君命文书得名之始。秦朝统一后,在「天子自称曰朕」的同时改命为制,令为诏,君命文书从此有了法定名称。
但秦始皇嬴政所用的「诏」字并非首创。周文王姬昌曾下达〈诏牧〉、〈诏太子发〉,前者主要内容为鼓励农耕,类似后世的劝农诏;而后者则是对周武王姬发的教育和训导。后世有学者将这两份「诏」视为诏书的滥觞。从君命文书「自觉性」的角度来看,〈诏牧〉、〈诏太子发〉虽有诏之名,但未如秦朝一样强调其专属性与至高性,故「诏起秦时」一说并非完全基于诏书之名,更在于诏书之实。
汉承秦制,继续沿用制、诏,又增加策、戒两种,由此形成了君命文书的四大种类,如《后汉书‧光武帝纪》注云:「帝之下书有四: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诫敕。」其中册封罢免诸侯王及三公、回复臣僚均用策,东汉末年将册封罢免诸侯王及三公的文书改为册;戒也可称为诫、戒书、戒敕等,用于告诫地方官员。
汉朝的君命文书制度经历三国、两晋、南北朝一直延续,直到隋朝依然以制、诏、册、敕为四品,这里的敕即戒敕的省文。制用于制定法律政策,诏用于发布重要政令,册用于册封王公贵族,敕用于处理日常政务──这一分工中,不难看出诏的皇权色彩已经相对厚重。
唐朝承袭隋制之余,又增加诰、御劄、榜等,诏书依然用于发布重要政令。唐朝向全国臣民发布的诏令要求各地方出榜张挂,故又称为榜,宋承唐制,称为敕榜。金、元两朝在唐、宋旧制的基础上又大有增设,其中金朝皇帝发布的君命文书种类繁多,有诏、制、册、敕、谕、诰、令、旨、宣、祝文、祭文、铁券文等。元朝,「圣旨」的名称终于正式出现。
元朝《经世大典‧序录》记载:「古者典、谟、训、诰、誓、命之文,或出于一时帝王之言,或出于史臣之所修润,其来尚矣。国朝以国语训敕者,曰圣旨;史臣代言者,曰诏书。」
《经世大典》仅存〈序录〉,之后列着的君命文书已不可考,但从〈序录〉的只言片语可以清晰得知,元朝的圣旨以蒙古文记录,诏书则由翰林国史院用汉文起草代皇帝言。后世有学者以文法区分元朝的圣旨与诏书:其中白话者为圣旨,文言者为诏书。这倒也情有可原:圣旨初稿以蒙古文书写,译成汉文后并不求语句典雅;而诏书本为汉族官员书写,落笔自然古韵森森。
以元朝的视角来看,圣旨即「白话诏书」,诏书即「文言圣旨」──元朝统治者当然不会想到,这样一个少了风雅庄重的「俗称」,居然会成为后人眼中皇权最具标识性的符号。
【未完待续】
本文节选自《罪与罚,谁说了算?──从古文物看见历代律法的模样》,作者:江隐龙,出版社:时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