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鉴识科,从荒芜到热门──林宅灭门血案之4(谢松善)

位在北宜公路山区的林家墓园,是林义雄母亲和两位小女儿的长眠之处;林宅血案发生于民国69年的2月28日。(中时档案照)

回到林宅血案上。

案发在民国69年2月28日,日子本来就敏感。每当这一天来临,我都会重新掉进这个案子破不了的记忆,思索换作是今天的我,会怎么做?问题出在哪里?哪些地方可改进?一次一次的沙盘推演,一年一年不断的想。对我来说,228已经不是历史文献里的228,而是这个让我亲身经历与震撼的228。

它带给我许多启示,这也是写这本书,我将它摆在第一篇的原因。

当时的我很年轻,位阶又小,毫无影响力,但我已感觉我们的制度需要改革。我鞭策自己,以后等到我有能力,要带着后进,一起来改变它。

它也让我内心有个种子开始萌芽,思索难道台湾的鉴识只能做到这种程度吗?说实话,当时我们的技术就真的只是拿刷子刷一刷、采集指纹这样而已,我自问,我只能无奈地做做这些而已吗?

早期鉴识不受重视,鉴识单位的薪资、福利都差人一等,升迁机会有限,不易留住人才。我毕业时被分发到刑警大队鉴识组,当时也觉得很委屈,曾经想过要调部门,但以前这样做要靠关系,我一想到拜托人很麻烦,也就算了。经过一段时间,回头发现这块鉴识园地一片荒芜,没人想要耕耘,就抡起镰刀锄头,认为只要自己稍加努力,一定可以辟地垦荒,播种结果。

我想要精进自己。当时,李昌钰博士经常从美国带回最新的鉴识科技,所以只要有机会,我就参加出国考试,因此得以三度到美国跟李昌钰博士学习。

我一路从基层的技佐,干到鉴识中心的主任,一直到退休,我这样的抉择也让大家很讶异。因为以警政体系来说,一定要先调到别的单位历练,充实资历,像人事、督察、刑事等,才可能升到局长的位置,这是我们俗称的「走跳棋」。单纯走鉴识这条路,是不可能跳到局长的,一般人不会这样抉择,所以当初从鉴识出走的人很多,大家都不太乐意留下来。而我却在这个领域一待就是33年,过去从来没有人这样做。

因为,每个人对成就的定义不同。

不管是从事法医或鉴识,都需要一点执着的个性,坚持某种价值观。很多法医其实可以直接开业当医生,可是他们选择这条路,必定有对这份工作专属认定的意义。这并不是抓到一个歹徒,被媒体大肆报导的那种风光亮丽,而是有了破案成果,默默在心里的自我肯定,同时很重要的──这也是对被害者家属的一份安慰。

时代不同,大家的价值观跟着改变了。今天,警大的鉴识系已经变成最热门的科系,而且门槛很高,需要足以考上知名大学前三志愿的顶级分数才进得去,甚至有医学系的学生,放弃当医生的机会,选择鉴识系;国家现在也给鉴识人员很好的保障与待遇。我们单位的地位随之提升,从刑警大队鉴识组变成鉴识中心。当然这并非我个人的努力,而是时代慢慢在演进。刚开始的荒芜一片,到现在,已经不怕找不到优秀的人了。

我担任主管后,就常跟同仁讲,每接到一个案子不用学多,只要学到一、两个以前没想过的,把它记下来,等累积一百个案子之后,你就比别人多了一、两百个经验。

一名菜鸟怎么可能从一件案子就包山包海,将别人几十年的经验统统吸收?所以鉴识人员不能贪多也不能贪快,要脚踏实地、按部就班的来。

另外,也不能怕接案。作为一个承办人,接到案子要过滤证物、写报告、画图表,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很多人怕接案,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是责任制,很多人值班时没接获案子,就很庆幸;要是值班时一口气来了3个案子,就说很倒楣。

各行各业可能都有些忌讳,连检察官也是,什么日子不能穿什么衣服、不能动什么东西,或是不能跟别人换班等。我的同仁也会说:「唉呀!主任,你不要再讲『最近都没有案子』了,你一提,怕案子就会很邪门的冒出来。」

我常说「开餐馆就不要怕客人上门」。生意好不好不是你能掌握的,但既然来了,就要接受挑战、从中学习。我们不是要求案子上门,而是要面对。因为鉴识很重视经验,不是只要拥有工具就好,就算你有宝剑,也需要在江湖累积实战历练。一年接零星几个案子跟接一百个案子的鉴识人员,功力当然大不相同。

每一件案子,都是别人用活生生的悲惨命运,成为你学习的道场;每一桩悲剧,都是别人用生命来让你累积经验、成长的平台,为什么不认真学习?我们要珍惜感恩。

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要退休?

其实国家给我的薪资福利都很高,长官对我的期盼也很大。但是,只要在公务部门一天,便会被这身分框住一天。跳出来,才能做其他我想做的事情,例如写书,还有私人鉴定。

写书不是为了得名,我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将我所学所感记录下来。我常想,有一天我若倒下,累积的这么多经验和对鉴识的想法,也随我化为尘土,这不是很可惜吗?至于私人鉴定,台湾的公务人员不能兼职,唯有退下来,我才有机会站到另一面,协助真正有冤屈的案子。

法律制度本该有平衡机制,法庭不能是只有一面倒的一言堂。过去,我始终站在控方,但也同时看到辩方的不足与无奈,毕竟辩方只能透过律师为他辩护,而律师在鉴识方面的抗辩能力相当不足,除了公务单位,国内并没有这方面的专家,于是官方鉴定成为权威,法官的习惯性认知也从未改变。

但倘若鉴定的推论有偏差呢?那就有可能形成冤狱,又或是错放过真正的歹徒,比方说我们在后面篇章会讲到「死刑辩论」,就是一个从8年徒刑到死刑之间极大翻转的判例。

我一生都站在公家单位立场,却醒悟到,我们不能只有公家的意见作为权威。若它不是绝对正确的,就应该挑战它。我们需要更开放一点,慢慢推动、改变这个观念。

什么是正义?伸张正义需要冷静的思维,与基本知识素养的训练,才能做出有意义的探讨与判断。现在的社会,发声管道很多,每个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台湾最特别的社会现象是,电视上的名嘴和媒体新闻,常用重重猜测与夸大拼凑,一天到晚争吵;民众被种种夸大或不实的报导带着跑,透过网路发酵发言,导致舆论办案、媒体审判,仿佛每个人都是柯南或法官,专业的意见反而不被尊重,变得很薄弱。

每个案发现场,我通常都是第一个到场。凭着现场真实的勘察与专业的鉴定,陈述事实,倘若每个人都不在乎或不接受这样的意见,这是很可悲的。

运用我的科学训练,从鉴识出发,逻辑推理,帮助读者比较客观的思考并看见事实,这是我写这本书的初衷,与我认知应尽的社会责任。

【本系列完】

本文节选自《台湾大案鉴识现场》,作者: 谢松善,出版社:任性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