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为何成为悬案?──林宅灭门血案之2(谢松善)

林义雄夫妇赴殡仪馆祭拜血案中丧生的亡母及女儿,含泪离去。(田克南摄)

尽管已经事隔达40年,当天发生的一切却历历在目。我还记得我们鉴识组接到通知,抵达林宅(现在的义光教会,民国103年林义雄绝食之处),是下午2点左右。

我接起电话的那一刻,依照规定,我就成为承办人,此后组内不管怎么分工,最后都要由我主笔记录与报告,亦即「林宅血案」所有犯罪物证与鉴识过程的汇整,都由我负责。所以即便那时我还是菜鸟,却是最清楚这起事件的人员之一。

我当时很年轻,在组里位阶最低,但一到现场就知道现场毁了。我还记得,我提着鉴识工具箱站在外面,发现林宅里面满满都是人,各路人马包括长官、林义雄的亲友、党外人士、警方、媒体等,全都紧张的聚集在这里「关切」,现场并没有拉起封锁线,乱成一团。

我好不容易挤进现场之后,因为还很嫩,一切都依照长官的指示进行。

一般来说,像这样的重大案子,组里都采取团队合作,分工进行现场全面的采证。除了指纹外,还包括纸张、衣服、垃圾等,各种可疑的东西我们都要一一检视或带回采证,湿的要晾干,所有垃圾都要过滤、分类。我们的工作就像筛子一样,采回一大堆物证,再从中筛出有价值的留下来,分送到各单位进一步鉴定。

不幸的是,林宅现场几乎采不到任何迹证。从林母和双胞胎的伤口研判,这个案子凶手使用的是一般尖刀,像是家用水果刀之类,但凶手将血衣、凶器统统带走了,现场也没有留下血指纹,而当年还没有DNA鉴定,鉴识能做的最后只剩下指纹比对。

由于鉴识人员到达前,在场所有人都没有戴手套,因此事后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只要曾到过现场的人,不管官阶多大、是何方神圣,一律得按捺指纹。

第二天,我们便开始过滤与比对指纹,但结果显示,指纹都是家属与案发后破坏现场的人所留下的,一一排除、比对到最后,只剩下一枚指纹,这是唯一的希望。十几年之后,这枚指纹经证实,是美丽岛事件时,进入林宅逮捕林义雄的侦查人员留下的,这让整个鉴识过程,从头到尾,完全徒劳无功,让我非常灰心。

当天,我从下午两点接到电话赶到现场,一直忙到半夜1、2点,才回到办公室。因为隔天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所以我没回家,直接留在办公室睡觉。那天虽然被搜证工作折腾了一整天,但是再怎么累,就是睡不着。这混乱的一天,所有的一切,包括凶手残忍的杀人手法、紊乱的命案现场、鉴识工作进行的过程,对我来说都是个震撼教育。

虽然平时近身接触命案现场会胆颤心惊,但这一夜我无法阖眼,是因为被深刻的哀伤所打击。小小双胞胎可爱的、貌似睡着的死亡容颜,就像跑马灯一样,不断萦绕在我眼前,我的内心实在无法平息。这是个多么残忍的案子!而凶手的专业度也让我震惊,一整天下来竟无法采集到任何有效的迹证。

林宅血案一楼与地下室现场图(中时档案照)

一直到我退休前,每年228这一天,这个案子都会准时重回我的脑海,影像如新,历历在目,它超越时空,带着我的心神重返犯罪现场,让我每年此时都要自问,我们还可以为它做什么?在鉴识这门专业领域里,我还可以怎么努力?

这起事件至今无法破案。一来30多年前不像现在科技进步,能靠DNA鉴定与监视器让犯罪无所遁形;二来现场太混乱了,没有完整封锁保全,太多人进出没有戴手套、穿鞋套,现场被破坏得体无完肤;三是凶手太专业、太小心,几乎不留任何痕迹。

以现场封锁来说,一接获报案,侦查犯罪的工作各有职权归属,人证是侦查人员的工作,物证归鉴识中心处理。以鉴识来说,过去我们是隶属刑警大队底下的鉴识组,现在的位阶提升,已经是和刑警大队平行的刑事鉴识中心。侦查与鉴识双线平行,各有所责。

林宅血案发生时,侦查人员在现场到处走动及翻找东西,这是不对的。侦查应该具备基本概念,是从「现场外」周边着手,例如访问有无目击证人等,这是侦查的责任与作用。鉴识人员才能进入现场采证,与侦查同时并行。

而封锁命案现场,依规定,必须保留现场一切原貌,交给鉴识人员,因此,就算是家属也都不能留在现场,必须净空。以林宅血案这个案子为例,现场包括从林宅的门口一直到地下室,这是最关键的「第三圈」(由外往内算)。在第三圈的采证现场里,是不允许遗漏任何死角的,若按照现在的SOP,即便林母当时倒卧楼梯转角,阻碍通行,也无论如何都得想办法进入地下室查看。

这关键的第三圈,连长官也不能进来。如果需要召开会议,就要到外面,封出「第二圈」,就近成立临时指挥所。所有包括关系人、家属、工作人员,或是抓到的嫌犯等,都要在第二圈内进行侦查,即便人多,影响也不大。

媒体则必须待在最外围的「第一圈」。因为第二圈会有关系人、嫌犯或是专案会议要讨论等,都不宜让媒体在场逗留。但现在媒体多半会冲到第二圈,照规范是不容许这么做的。

然而,林宅血案当时的状况是,不但没有请家属离开,且我们到达现场时人已经很多,所有上述这些人等统统都在第三圈走动,导致现场势必会被破坏,而最关键的就是鞋印。照理讲,现场一定会遗留歹徒的鞋印,当时已有采集的技术,至少我们可以从鞋印判断歹徒人数、身高以及动线等。

不过,当时我们也没有得到要采集鞋印的指令。可能也跟科技的发展有关,当年或许不觉得重要,但以现在来讲,鞋印真的很重要,它是还原现场的重要迹证。一般住家的情况,当人们进入屋内多半会脱鞋,地上会留下拖鞋印或赤脚印,侵入民宅的歹徒理论上应该不会那么有礼貌,故鞋印是判断歹徒的重要依据,从鞋印也可以换算出身高。

很可惜,当时也还没有DNA鉴定。以现在的技术能力,已经进步到只要读者摸过这本书,留下的皮屑与汗液再微量,也足已采下DNA做分析。所以,只要歹徒在现场有任何接触,无论抓、握、摸,都会留下迹证。血液、精液、唾液、组织、骨骼、毛发、皮屑,都可以做DNA鉴定。以林宅血案这个案子来说,林母曾与歹徒力抗,也许手指抓过歹徒,只要指甲缝里残留一点皮屑,成功采集到DNA的机率都非常高。

协助警方办案的科技不断进步,警方在学习,歹徒同样也在学习,不断改良犯案手法。

现在的歹徒很厉害,有些人已经知道要戴手套或将手包起来,不抽烟,在现场也不喝东西,因为以往很多案件都是借由唾液而破案。但是,再怎么厉害,肯定还是会有疏漏的地方,因为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犯案时会紧张,在紧张的状态下,再怎么谨慎,还是会有没注意到的死角。

相对于歹徒的心理状态,我们在现场采证时却可以冷静的抽丝剥茧、集思广益。可以说,我们的工作就是找出他的死角。

如果对方是冷静的惯犯,或是像犯下林宅血案这样专业的杀手,那就来斗智斗法吧。

比方说斑迹。歹徒滴了一滴汗,就算干掉、无色无味,肉眼都无法辨识,鉴识工具仍可以让它无所遁形,例如「多波域采证光源」,就是以不同波长反射、折射、吸收、激发的原理,可以反应出一块看不见的斑迹。至于采到迹证的技术,就要靠经验和个人的敏锐度了。

此外,各大路口、街坊巷弄的监视器,也有如天罗地网。现在大都市的犯罪越来越少,为什么?因为影像档案很多,歹徒不可能躲过每个监视器,从歹徒画面出现的时序上排列组合,就像拼图一样,足以拼出他怎么来、怎么走、做了哪些事,还原事件动态,慢慢提升破案率,也吓阻了犯罪。

【未完待续】

本文节选自《台湾大案鉴识现场:用科学、心理学、偶尔灵异,与嫌犯斗智,鉴识专家谢松善带你解读犯罪现场》,作者: 谢松善,出版社:任性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