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检晚1天上诉保送林杏儿当选 检方表示尽速查明

士林地检署针对林杏儿当选无效之诉遭驳回,仅因超过上诉期1日,表示会尽速查明以昭公信。(资料照)

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被控买票帮助台北市议员林杏儿参选,士林地检署对林提出当选无效之诉,遭士林地院民事庭驳回,士检不服提上诉,却因延迟1日超过上诉期,台湾高等法院11日驳回上诉,等于直接「保送」林杏儿当选议员。针对程序导致败诉,法务部认为有再查清必要,士林地检署17日傍晚发出新闻稿,「尽速查明,并对外说明,以昭公信」,目前未有任何结论。

士林地检署新闻稿指出,有关本件本署日前收受高院裁定,院检对于上诉起算日期认知不同,本署除正深入研议裁定理由,并就当初收判过程进行内部行政调查,本署后续将依照台高检署指示,尽速查明,厘清责任,并对外说明,以昭公信。

士检2022年侦办查贿案件,发现萧景田在林杏儿的竞选办公室内,将现金放入信封,并放林杏儿的文宣,向里长行贿买票,刑事部分依投票行为罪起诉萧景田等人,并针对当选人林杏儿,向法院提起当选无效之诉,但一审审理时,认为士林地检署无法清楚说明,林杏儿授意萧景田买票,检方举证不足,驳回士检起诉。

不过,高院接获士检上诉后,仅开庭1次,认为检察官延误上诉期间1天,逾上诉期,驳回检方上诉确定。高院更指出,此案起诉、审理、宣判,向士林地检署收发人员,以受雇人身分用印收受文书,高院认为士林地检署收发室人员有权为地检署收受诉讼文书,并在7月18日送达,上诉期至8月7日届满,士检8月8日提起上诉,上诉不合法,驳回上诉,此案不得抗告,士检主张实际收判日为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