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少开竞选支票 先还债(庄振辉)

税制优化措施以及税收影响预估值

立法院财委会日前初审通过所得税法修正案,租金自原来之列举扣除额改列特别扣除额,扣除额若定为18万元,减税利益介于32亿至71亿元;若扣除额30万元,减税利益预估46亿至102亿元,识者举一隅可知全貌。

财政纪律法明定税式支出系指政府为达成经济、社会或其他特定政策目标,利用税额扣抵、税基减免、成本费用加成减除、免税项目、税负递延、优惠税率、关税调降或其他具减税效果之租税优惠方式,使特定对象获得租税利益之补贴。

中央政府之税式支出金额庞大,对政府之财政有重大影响。依据行政院之税式支出报告显示,截至112年4月底,税式支出项目高达213项,其中综合所得税及营利事业所得税之税式支出项目共130项,其余营业税、货物税、烟酒税、证交税、遗产税、赠与税等共83项。

108年至112年之税式支出每年平均数为4389亿4,713万元,占岁出平均数2兆2216亿元之20%。若全数用于偿还债务,依据财政部公布中央政府之国债钟资料,迄至112年10月底之未偿债务余额5兆8638亿余元,可以在13.36年内全部还清。有立法委员提出本年度之岁入若确定超收应还税于民。财政部长表示,财政健全及财政韧性很重要,若实征数超过预算数,希望用来「减少举债、增加还债」,个人非常赞成此种主张。

国民之租税负担是否过重?一般使用租税负担率,以课税收入占国内生产毛额(GDP)之比率加以衡量。台湾自民国108年至113年之租税负担率在12.10%至13.20%之间,平均数为12.78%。若与世界各国相比较则明显偏低,较中国大陆之19.52%低6.74个百分点。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之近5年平均数为33.57%,系我国之2.63倍。日本为31.78%,韩国为27.38%,分别为我国之2.49倍及2.14倍。法国更高达45.46%,将近GDP之半数。

我国之未偿债务余额年年攀升,其主要原因为偏低之租税负担率,以及年年增加之社会福利支出。其中大多系基于选举考量,而频频施行用以讨好选民之政策,以及减税之税式支出,致使政府入不敷出,必须举借债务弥平收支短绌,进而影响财政之健全性。

自94年迄113年,20年间之总预算岁出规模自1兆5,669亿余元,成长至2兆8,817亿余元,增幅1.84倍。而同期间之社会福利支出却自2856亿余元,占岁出比率18.23%,逐年成长至7,916亿余元,增幅2.77倍。113年之社福支出占27.5%,居政府之首位,远高于教科文支出的19.5%、经济发展支出的15.1%,国防支出的15.0%。政府之经常支出多为消费性支出,资本支出则具有回收性,其建设国家促进经济发展之效果远高于经常支出,经济发展支出有66.69%为资本支出,远高于社会福利支出仅有0.65%。

108年制定之财政纪律法,明定财政纪律指对于政府支出成长之节制、预算岁入岁出差短之降低、公共债务之控制及相关财源筹措,不受政治、选举因素影响,俾促使政府与政党重视财政责任与国家利益之相关规范。执政者为国家之长治久安与未来发展愿景,应恪守财政纪律,逐年降低因选举考量之社会福利支出与税式支出,方不负全民之付托。

(作者为前立法院预算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