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股》龙邦透过法院禁止执行街口等投资案 泰山将抗告

泰山表示,已于昨日收受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112年度商暂字第12号民事裁定,泰山认有对该裁定为澄清说明必要,泰山表示,先前于2023年5月5日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之「股权投资案」、「增建包装水厂案」,均为关乎泰山推广增进消费客群、维持泰山营运生产、提高生产量能之重大经营议案,与泰山全体股东权益息息相关。

泰山指出,讵经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为审理后,业已裁准保胜投资公司定暂时状态处分的声请,禁止泰山于本案诉讼确定前执行「股权投资案」、「增建包装水厂案」,泰山对此甚表遗憾,为维护泰山全体股东权益,并避免泰山之重要经营议案因而停摆、延宕,泰山将会再对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裁定其中认事用法存有违误之处,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以为救济。

泰山强调,依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准予定暂时状态处分之裁定,仅系针对保全程序声请有无理由而为认定,目前尚未认定2023年5月5日召开之董事会决议系违法无效,亦尚未认定泰山现任经营团队有何具体违法乱纪之情事。

泰山表示,根据证交所发布《2022年度公司治理评鉴系统评鉴结果暨评鉴程序说明》,泰山评鉴结果列为 51%至65%,保胜的母公司龙邦则是81%至100%,泰山治理大幅领先龙邦;泰山已连续6年配股利,但龙邦却4年0股利。泰山强调,应以最终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针对本案诉讼所为裁判作为依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