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股》泰山公司派:陈敏薰、杜英达两独董「非法召集」审计委员会

泰山审计委员会独董陈敏薰及杜英达在1月17日审计委员会中,传出通过将在3月16日召集股东临时会以全面改选董事议案,但泰山公司派至今仍不承认此一决议。

泰山在昨晚间发出声明稿表示:

一、为何该审计委员会违法?

112年1月17日召集之审计委员会开会通知日为112年1月10日,依照「公开发行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办法」第三条规定,及本公司章程规定订定「泰山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简称「组织规程」)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本委员会之召集,应载明召集事由,于七日前通知本委员会各独立董事成员。」应于会议召开前七日通知(不包含通知日与会议当日,因此自1月11日起计算七日至1月17 日之翌日可开会),故最快可合法开会日期应为1月18日,是以该会议于1月17日召开明显违法。

二、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可任意更换?

杜英达独立董事来函宣称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陈敏薰独立董事更换为杜英达独立董事,然却未经全体独立董事合法互推程序,来函所称更换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属违法。

三、 非法召集会议之决议,后续作为势必充满争议!

以此不合法之审计委员会决议为基础,欲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来将造成更多争议,徒增法律讼累,且势必损及股东之权益。

泰山强调,公司与所有独立董事、交易所及主管机关均保持畅通联系管道,自1月17日以来也频繁透过函文沟通厘清,为了让所有股东与社会大众也能同步理解公司维护股东权益的用心,故于今日发布重大讯息与新闻稿向社会大众说明,请主管机关、泰山公司全体股东,能支持本公司坚定遵循法令立场与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