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股》泰山深夜突袭解任独董陈敏薰 列4大罪状
泰山提出4声明例举陈敏薰执行独立董事职务违反独立性的情事如下:
1、去(2022年)年12月2日原本同意泰山出售全家股票,其后似在龙邦大股东的压力下,别有用心、出尔反尔,改口反对此案,并借题发挥,反对多项有利泰山公司发展之议案,显有违背其独立性。
2、4月20日与董事刘伟龙共同谎报独立董事杜英达遭恐吓,率警闯入会议室,带走主席杜英达,甚至呛声不爽开审计委员会,违反独立董事执行业务之忠实义务,不仅中断审计委员会,亦致使后续的董事会亦无法召开,侵害泰山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甚钜,明显违背其独立性。
3、5月5日、6日,宛若龙邦公司受雇之人员,连续两日于龙邦公司共同主持记者会,除不实指摘公司,连续诋毁与其意见不同之经营团队与董事,并持续捏造前独立董事杜英达家人遭绑架、挟持,见到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时,脸色发白、全身发抖、甚至频频掉泪等荒谬情节,前独董杜英达已于5月5日晚间,发表亲笔签名函,驳斥其为子虚乌有,充分证明陈敏薰已失去独立董事之独立性。
4、4月20日、5月5日二度配合龙邦公司指示,反对分派现金股利,并制造诸多纷扰,严重侵害泰山五万名股东权益。
综合以上所述,泰山委请外部专业律师,出具二份法律意见书,依二件法律意见书之评估结果,皆认陈敏薰之所作所为,确已违反证券交易法第14条之2第2项规定,泰山依法当然解任陈敏薰独立董事,捍卫五万名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