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猫命也是命

总统蔡英文与她的爱猫。(资料照/摘自蔡英文脸书)

海巡署高雄查缉队19日在台南安平外海,查获新北巿籍「顺」字号渔船走私俄罗斯蓝猫、布偶猫等154只名贵宠物猫。(资料照片)

「国际流浪动物日」当天,154只走私宠物猫遭到安乐死,引发舆论争议。蔡总统承诺修法,希望让个案更符合人道精神;行政院长苏贞昌也呼应说日后会检讨如何更符合人道,然而究竟是法令不合时宜,还是行政怠惰,值得商榷。

从法律观点来看,《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规定,从国外带猫进来,必须要实施检疫,而未进行检疫的话,检疫机关可依照情节做出必要的处置。依该条例第34-2条,必要处置包括依国际动物检疫规范,采取安全性检疫措施,或延长动物隔离期间、施行诊断试验、补行预防注射或治疗措施。

另外也可以通知输入人或其代理人限期补正必要的文件;无法补正者,得将应施检疫物予以退运或扑杀销毁。154只走私猫咪,当下货主及货源不明,根据《走私没入动物及其产品处理作业程序》,禽鸟类及非保育类动物经查缉机关通知防检局,施行安乐死与消毒密封。

换言之,农委会防检局称未检疫的走私猫可能有疫病,不得不安乐死,否则可能危害国内动物安全的说法并没有问题,系依法执行公务。

再从执法手段,《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订出4个必要处置方向,未检疫的动物似乎不该被处以唯一死刑。今年6月,海委会披露海巡署查获走私渔获事件,船上1只美国猫交由防检局施打疫苗及晶片,引爆政府带头违法的争议,防检局称是「船长的猫」,海委会也随即删文,如今1天内处决154只宠物猫,执行是否操之过急,徒留争议。

制定平衡而有效的政策是政府的责任。蔡政府惯用道歉化解危机,小英这次深夜脸书发文表示难过、痛心,把问题甩锅给「目前的法律规范」,但修法不是遮羞布,更不该现在才有所省悟!